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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国际公寓新华物业与业主委员会此举简直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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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7 14: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公共收益,是指利用住宅小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含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住宅小区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一)利用空闲公共车位、业主共有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所得的收益;(二)利用业主共有场地开展摆摊等商业活动及投放自助售卖机、快递柜、饮水机等设施所得的收益;(三)利用业主共有场地、灯箱、单元门、外墙、屋面、围墙、大门道闸等设置户外广告或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利用电梯轿厢、单元门厅、走廊通道等设置室内广告或其他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四)利用全体业主共有的会所、游泳池(馆)、健身室(馆)、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者场地进行租赁或者经营产生的收入;(五)相关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归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六)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的共用设施设备回收残值产生的收入;(七)公共收益利息等其他收入;(八)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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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0 08: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最近大家最关心的民生话题里,物业绝对是高频词。很多业主交着物业费,却感受不到服务,反而处处被“管”,电梯维保不及时、公共收益不透明、投诉没人理、想换物业更难。这些长期存在的乱象,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终于被重点盯上、迎来重大改革。

住建部已经明确回应:将《物业管理条例》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从名字到定位全面调整——物业的核心职责,从“管理”回归服务,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

一、两字之差,天翻地覆:从“管业主”到“服务业主”

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把“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短短两个字的调整,却是权责关系的根本扭转。

- “管理”:自带强势姿态,容易错位越权

- “服务”:明确契约关系,业主付费买服务

住建部在48小时内就采纳建议,并宣布启动条例修订,同时调整行业分类与统计口径,把物业正式纳入居民服务行业。这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从顶层设计上,给物业定好位:你是服务员,不是管理员。

二、两会聚焦整治,这些乱象将被重点清理

结合两会提案与现行政策,接下来重点整治这些群众最反感的问题:

1. 严禁粗暴管控、违规催费禁止以停水、停电、限制门禁、拦车等方式催费,违者将被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2. 公共收益必须全公开电梯广告、车位租金、快递柜费用等,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按月公示,严禁侵占挪用。

3. 服务不达标可拒缴对应费用质价相符,没做到合同约定的服务,业主有权合法减免费用。

4. 建立信用红黑榜,劣迹物业强制清退严重失信、侵害业主利益且拒不整改的物业,依法限制准入、直接清退。

5. 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小额维修线上申请、快速审批,打破“钱睡大觉、业主干着急”的局面。

三、我的真实经历:跑了两个部门,才懂维权要靠政策

前段时间帮家里长辈处理小区物业纠纷,先后跑了社区居委会和街道住建窗口两个部门,从投诉、登记到协调整改,前后用了不少时间。我真切感受到:业主维权难,往往不是没道理,而是缺少明确政策撑腰。

现在国家把“服务”写进法规,监管落到实处,以后业主不用再忍气吞声,有政策、有渠道、有底气。

四、未来小区什么样?未来趋势展望

按照两会与住建部的部署,未来物业服务会有这几个明显变化:

- 身份变了:物业是服务方,业主是委托方

- 账目明了:收支、收益、维修资金全公开

- 维权顺了:社区靠前监督,投诉有回应、整改有期限

- 退出快了:不合格物业不再“赖着不走”

这不是要为难物业,而是让行业正规、让业主安心、让居住更有幸福感。

五、给所有业主的实用提醒

1. 保留好合同、缴费凭证、沟通记录

2. 关注公示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反映

3. 积极参与业主大会,合法行使权利

4. 理性沟通,通过正规渠道维权,不激化矛盾

合规提醒

本文内容基于2026全国两会公开信息、住建部官方回应及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为个人民生解读与观点分享,不构成法律政策依据。具体执行细则以当地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官方公告为准,倡导文明居住、共建和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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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3 08: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姜和苑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垛田街道发布日期:2026-03-20 10:40浏览次数: 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兴姜和苑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兴姜和苑小区处于垛田街道,在小戚路和垛田路交叉分为东区、西区、北区。建筑面积20.64万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面积5.15万平方米),共18栋18层高层住宅。

        二、项目内容

        1.物业服务运行模式为包干制。

        2.服务内容:为兴姜和苑小区提供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等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物业服务合同》。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2021年2月1日之前成立(即成立五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在物业管理项目中具有良好的业绩,其中现服务在管的住宅项目不少于5个,且具有大型高层小区项目(单个10万平方以上)服务经验(根据小区实际情况);

        3.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的记录;

        4.不接受个人、联合体或挂靠企业参选,不接受同一集团旗下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报名参选,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或是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选。

        5.不接受近三年内在兴化市及乡镇(街道)物业考核中有黑榜记录或排名末三位的物业企业报名。

        四、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

        ②报名地点:兴化市垛田街道金岛社区(兴姜和苑1号商业房3楼)。

        2.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3.保证金:物业选聘小组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物业选聘前,拟选聘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向指定账户或卡号缴存叁拾万元整,被选聘后自动转为小区履约考核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在选聘期间有串通竞选、伪造资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罚没保证金的80%。选聘成功后,物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进场服务或进场后一周内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3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五、选聘方式

        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居民代表、专家评审组成的物业选聘小组,选聘小组受业主大会委托负责小区物业选聘工作,选聘小组依据拟选聘物业企业的业绩分和现场陈述及答辩分,总得分最高者作出选聘决定。

        1.业绩

        物业选聘小组根据拟选聘物业企业规模、荣誉、在管项目服务情况和荣誉等进行评分。(现场应聘前完成)

        2.现场陈述及答辩

        物业选聘小组根据拟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将来服务管理的陈述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六、合同签订

        选聘决定公示3日无异议后,7日内由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与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七、选聘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6年4月2日上午9时

        2.选聘地点:兴化市垛田街道金岛社区

        3.接受报名人:王  云       联系电话: 13852641212                           

                              王阿华       联系电话: 15195246272





兴化市兴姜和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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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5 08: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重磅来袭!江苏物业先行试点,业主生活迎来全新改变
2026-03-25 07:10·恭喜发财
作品声明:内容取材于网络
这两天,江苏物业的新动作被不少业主群刷屏。很多人第一反应不是兴奋,而是半信半疑:这次真能动到痛点吗?评论区吵得最凶的,不是涨不涨物业费,而是“钱花哪了”“能不能别再拖维修”。说白了,大家不是不愿意交钱,是不想交了钱还要自己盯电梯、催保洁、追账目。你在群里问一句公共收益,半天没人回,那种无力感,住过小区的人都懂。


为什么偏偏是现在开始强调“完整社区”和物业升级?一方面,城市进入存量阶段,新房不再是唯一焦点,老小区、老社区的体验成了竞争力。另一方面,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老人带娃、外卖小哥进出、快递堆满门厅,社区的承载力被拉到极限。很多人下班回家还得处理停车位被占、楼道堆物这些小事,精力被消耗得很碎。政策把养老、托育、医疗、便民服务打包进“步行圈”,本质上是在回应一种现实:生活半径变小了,但需求变多了。

业主为什么容易共情?因为几乎每个小区都有“熟悉的剧情”。电梯坏了三天,说在等配件;下水道反味,说是老问题;公共收益公示贴出来一堆专业名词,看不太懂。你去物业办公室,对方也不一定态度差,但就是给不出清清楚楚的答案。很多人不是想闹,只是想要确定感——交了钱,服务标准在哪,时间节点在哪,账目能不能看明白。规则透明一点,矛盾其实会少很多。

这类热点为什么反复出现?因为物业长期处在一个夹层位置。业主要体验,开发商早已退场,物业公司要控制成本,还要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只管红线内、不碰周边公共空间,成了很多矛盾的来源。现在鼓励一体化承接,把周边道路、停车治理、公共空间运营纳入服务,听起来是扩权,其实也是加压。就像小区门口常年违停,过去谁都说“不归我管”,以后真纳进服务范围,考验的就是执行力。

监管层面的变化也很关键。红黑榜、信用评价、酬金制、账目公开,说到底是在给业主更多抓手。合同写清楚,没公示就不能收费,这些条款如果真正落地,很多扯皮会少一半。但现实里,小区情况千差万别,有的业委会运转顺畅,有的连成立都难。你在群里发个投票,几十户人都凑不齐,谈何监督?制度给了工具,能不能用起来,还得看社区的组织能力。

说到底,政策是往前推了一步,但生活的改变是慢慢显出来的。也许有的小区先看到社区食堂、养老驿站,有的还在为基础维修磨合。业主参与会不会更积极,物业会不会真正转向“服务”,这几年会慢慢见分晓。如果换成你,你更看重的是价格稳定,还是服务升级?这样的物业新格局,会不会成为以后城市社区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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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30 08: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市召开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3月27日上午,我市召开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市纪委监委、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昭阳街道、临城街道、垛田街道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核心目标与工作方向。市住建局汇报了当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个街道分别结合职能职责,围绕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作了交流发言。会议指出,物业领域专项整治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务求实效。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民生属性,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精准摸排问题,如实报送情况。聚焦重点领域,逐项梳理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按时报送线索移送登记表,严禁瞒报、漏报、谎报。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强化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视情约谈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聚焦物业用房、公共收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专项摸排,建立动态问题台账,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同时,健全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整改督办闭环机制,切实解决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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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6 08: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物业乱收费、擅改物业用房......江苏曝光首批小区物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3-26 14:16·扬子晚报
近日,围绕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江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3月,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涉及违规使用物业用房、超标准收费、电梯维保不到位等与业主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有效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

小区物业管理用房归业主共有,这是不少业主都清楚的常识,但无锡市某物业公司却擅自改变其用途。2024年12月27日,无锡市锡山区某街道开展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给第三人经营超市,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最终,当地街道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费、公摊电费是业主每月都会缴纳的费用,不少业主担心被乱收费,而徐州市某物业公司就因违规收费被查处。2025年3月26日,邳州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浮动限额,向小区多层普通住宅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同时,还将小区地下车库的电费重复计入公摊电费,两项共计多收业主143366.87元。针对这一行为,邳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改正错误,向相关业主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对其罚款67024.74元。

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侵占,苏州市某物业公司却在这方面动了歪心思。2025年7月23日,苏州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发现,该物业公司将小区物业费中已经包含的外墙清洁费用,又在公共收益中重复列支,相当于重复收费、侵占业主共有财产。考虑到该公司是首次违法,且积极配合调查、落实整改,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电梯安全直接关系到业主出行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但南通市某电梯公司却敷衍履职。2025年1月3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确认,该电梯公司在承接某小区电梯维保服务期间,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存在安全隐患。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海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

消防控制室是小区消防安全的“中枢”,值班人员脱岗极易引发安全事故。2025年3月20日,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某小区检查时发现,盐城市某物业公司管理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自脱岗,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制度,给小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最终,滨海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罚款2000元。

据悉,此次曝光的首批典型案例,重点聚焦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江苏省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紧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业主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在居住环境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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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9 08: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经过业主大会许可,业委会可以自己做决定吗?

先说答案
业委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己做出决定,
但这些决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规定。

业委会的决策权限通常包括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但在涉及重大事项时,需要得到业主大会的批准。

以下是业委会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以及需要业主大会批准的事项:

业委会可以自行决定的事项
1.日常管理:业委会可以就物业管理中的日常事务进行决策,如维修保养、绿化保洁等。
2.小额支出:对于一定金额以下的小额支出,业委会可以自行决定。
3.紧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业委会可以先进行处理,之后再向业主大会报告。

需要业主大会批准的事项
1.重大决策:如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重大改造工程等,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批准。
2.预算编制:年度预算的编制需要提交业主大会审议并通过。

3.重要合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重要合同需要业主大会批准。
4.规章制度: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需要业主大会同意。
详见→《民法典》第278条,以及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

决策程序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于需要业主大会批准的事项,业委会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讨论和投票。
2.征求意见:在业主大会召开前,业委会应该征求业主的意见。
3.公布决议:决议通过后,业委会需要向全体业主公布决议内容。

注意事项
•遵守法律法规:业委会的所有决策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制度的规定。
•公开透明:业委会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业主能够了解相关信息。
•民主决策:决策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确保决策过程民主公正。

业委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行做出决定,但涉及重大事项时,需要业主审议,并得到业主大会的批准。

通过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可以确保业委会的工作既高效又公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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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小区设立业主大会公共收益账户(账户名称:                 ;开户行:              。),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本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资金一律由业主大会公共收益账户进行收支,不得转入任何个人、其他单位或者组织名义开设的其他账户。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设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各1名,财务负责人负责核对现金和账目的吻合性;会计负责账目的记录和核对;出纳负责资金的提取、转账和存入。财务负责人由业委会主任之外的其他成员担任;会计、出纳可由业委会成员兼任或者外聘第三方专业人员,会计、出纳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业主大会财务专用章由会计负责保管。属于业主共有的所有收入应当及时入账并出具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凭证。支出须凭合法有效票据,经会计初审、财务负责人审核、业主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元(含本数)以下支出,业主委员会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使用、报销;   元以上、   元(含本数)以下支出,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并履行报销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报销;   元以上的支出,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履行报销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报销。严禁任何人截留、挪作他用、私分、私存业主共有资金,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款或者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严禁除定期存款、购买国债之外的理财投资。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业主共有资金中列支,单独设立财务科目,主要用于: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经费,包括会议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刷、邮寄,通讯联络,聘请会务人员等费用;


(二)业主委员会日常办公所需经费,包括办公家具、电脑网络设备、文具、日常接待等费用;

(三)组织业主开展各类活动所需经费,包括社区生活、民俗活动、文体活动等费用;

(四)聘请工作人员经费,包括财务人员、专职秘书等;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工作补贴,包括交通费、通讯费、以及相关劳务费用等;

(六)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从运作经费列支或经业主大会同意列支的费用。

第五条 业主共有资金收支情况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每年一季度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业主委员会届满或者解散以及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时开展换届或者离任审计,审计结果按照本规程事务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可按规定联名提议专项审计。

第六条 保管财务凭证、业主共有资产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资格终止之日起7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其保管的财务凭证和财物,并完成交接工作。


业主委员会换届的,应当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出10日内,将公共收益、经营收支账目、印章、相关凭证等资料完整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移交。

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解散或者任期届满未换届改选的,业主委员会解散或届满前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移交居(村)民委员会代为暂时保存,待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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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业主委员会的负面清单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接受业主大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向业主大会报告相关工作,对全体业主负责,依据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本规程履行职责。

(小区名称)业主委员会实行负面清单制,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2.抬高、虚增、截留由业主支付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电梯检测维修费用以及业主共同支付的其他费用;
3.索取、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不正当利益;
4.明示、暗示物业服务企业减免物业费,故意诱导、教唆业主拒缴物业费;
5.泄露业主信息或者将业主信息用于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6.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拖延提供物业管理有关文件、资料;
7.擅自使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
8.拒不执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本规程及其他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9.拒不履行本规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有关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的;
10.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11.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超越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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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天水华庭小区物业服务选聘公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开发区管委会发布日期:2026-04-16 11:26浏览次数: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兴化市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征求业主意见、物委会成员商量,特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天水华庭小区进行物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兴化市天水华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及概况:天水华庭小区地处东谭路西、环城西路东、施耐庵路北、马场基路南,总套数191套,191户;占地面积4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栋约 190多平方米。

3.物业项目运营模式:物业服务运行模式为包干制,项目收费标准:独栋别墅0.96元/㎡;双拼别墅0.8元/㎡;联排别墅0.64元/㎡;叠加别墅0.5元/㎡

二、选聘条件和资格

1.依法设立且现从事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业绩优良,信誉程度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参加。

①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0日

②报名地点:兴化市临城街道天水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请有意参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携带以下材料:

①申请书;

②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④提交企业概况、经营管理业绩及现从事小区管理的服务合同;

⑤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⑥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送报名点审核。

4.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项目有黑榜记录的(已整改销号的除外)不得报名,如有隐瞒一切责任自负,保证金不予退还。

5.物业选聘小组将对拟选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在物业选聘小组选聘前,拟选聘单位必须在4月20日前向指定账户(兴化市天水华庭小区物管委员会;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化市支行);账号:6221803000038044231),缴存五万元整(¥50000.00元)保证金,规定时间未打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如被选聘将自动转为小区考核履约保证金,未被选聘单位当日无息退还。选聘成功后,物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进场服务或进场后一周内未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拟选聘单位缴报名费200元,无论是否选中,均不退还。

三、选聘方式

物委会将根据泰建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业主代表等组成的选聘小组,选聘小组受业主委员会委托负责小区选聘工作,选聘小组成员如实介绍单位现状,同时对天水华庭小区将来的服务管理进行陈述和下一步设想,选聘小组将依据拟选聘物业企业的业绩分和现场陈述及答辩分总分,最高分者为选聘单位(如只有一家物业企业报名,则由选聘小组直接决定是否选聘该物业企业)。

1.业绩:物业选聘小组根据拟选聘物业企业规模、荣誉、在管项目服务情况和荣誉等进行评分(现场应聘前完成)。

2.现场陈述及答辩:物业选聘小组根据拟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将来服务管理的陈述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合同签订

选聘决定公示3日无异议后,7日内由小区物委会与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五、选聘时间、地及联系方式

1.选聘时间:拟定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3时。

2.选聘地点:兴化市临城街道天水华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接受报名人:葛海龙   15295261133

兴化市天水华庭小区物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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