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兵心依旧 于 2023-10-18 20:53 编辑
村民自治 何以为治
尊敬的市民朋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情况收悉。 拜读你写在西祠胡同,洋洋洒洒,千言之多的一篇文章,非常感受你浓厚的文字功底,文中不泛引经据典,像“当事人”一样的陈述,本人有话想对你说: 一、 事情经过 2023年7月20日,五庄村村委会,受镇公路管理等部门委托,采用张贴通知的形式,再次告知养殖户邱以勇,蟹塘取水口位置紧靠通村公路;过路管道影响交通安全;过桥管道影响桥梁安全等违法行为,要求其在5天之内,自行拆除,否则采取措施,强行纠正(附张贴内容及照片)。此前,村多任负责人也多次找过邱以勇,邱以勇通知拒收,不理不睬,我行我素。更为过分的是,他采取逐步推进的方法,私自在公路下面开凿长6米直径达55公分之多的孔道,用于蟹塘取水,严重影响公共道路安全。为此,7月26日,镇组织综合执法局、公路管理办公室及村两委班子成员,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纠正。 二、 几点提问 尊敬的市民,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就你所述,向你请教几个问题: 1、对于村民为一己之力利,不顾公共安全,私自开凿取水口的问题,如果你的子孙,每天来回4趟,坐在校车上,在这充满安全隐患的道路上行驶,你是否会提心吊胆,你真的放心吗? 2、你文中的“粗人”,三句话说不到就爆粗口的人,能写出你这样好文章? 3、如果是代笔,是不是请你核实一下双方当事人?以免有偏听、偏见之嫌。 4、文中提及的费用收缴公示问题,请问当事人,你都5年不缴一分钱了,你让村里公示?公示要彰显公平正义,对于一个长期不尽义务,还振振有词、口口声声要公道、要公示的人,你会采取什么方法来公示? 5、当前社会,倡导的是担当作为,对于私自开凿过路通道问题、无手续开办家宴问题、开设赌场问题、建筑物严重超标问题等等,请问,对于这样疏于教育、唯我独尊、狂妄自大,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服务对象,你是绕道走?还是视而不见任其为所欲为?! 6、这位朋友,现在的村干部,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村里要建公共设施,要做村庄环境整治,开展文体活动,关爱老人儿童,包括你文中提及的用电问题等等,事情多而且杂,都需要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往往一件事总要上门数趟、数十趟,不能高声,不能嫌烦,要带文件,要规定人数等等,还要公正公平。我想请问,你为村里做了什么?做过什么! 村干部肯定不算官!尊敬的这位市民还有跟帖的几位朋友,偏听则暗,兼听则明,请你们明辨是非,公道发声!就村民自治的方法措施提供宝贵意见。
谢谢! 2023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