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万相辉

[网友爆料] 安丰镇村建办、城管牛B大了(14、18楼 安丰镇党政办 回复)

[复制链接]

16

主题

1035

帖子

482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3-9-3 11: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楚水叮咚 于 2023-9-3 11:16 编辑

      “擅自在屋后建设了护墙垛子,且侵占路面约有十公分。原本路面十分狭窄,造成车辆通行时经常发生碰坏汽车轮胎事件,群众意见较大。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要求自行拆除,该户仍我行我素、不予配合。”这不是我质疑的问题。
       质疑的是,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强拆这个护墙垛子,有没有走法律途径,有没有合法手续?如果没有,则涉嫌侵权。被侵害人就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公心,必有公道。

1

主题

21

帖子

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23-9-3 14:5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水泥护墙角主要是防止集装箱车和大货车的,依维柯车都是好通行的,怎么到了村干部和党政办领导的嘴里就变了味了?户主住在那里几十年了,刮坏谁家轮胎了?怎么没有人上门索赔呢?

1

主题

21

帖子

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23-9-3 15:04: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发这个贴子主要是拆之前没有人通知户主一家?被发现阻止后,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出示拆除依据,反而四个人把户主女婿强行拖离现场?户主女婿要报警,村主任吴主任为什么让挖掘机和城管队第一时间撤离现场?

0

主题

1

帖子

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3-9-3 20: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此户人家不讲道理,还好意思在网上发
5e21dbe8ab3ccc3cd386e6faf061849.jpg
73d9efb83ae79fcad1f324eb07fb160.jpg

1

主题

21

帖子

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23-9-3 21:10: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那就请网友评论一下,这种路可以走集装箱车吗?可以走满载大货车吗?

1

主题

6

帖子

2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3-9-4 06:3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天涯有客 发表于 2023-9-3 20:02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此户人家不讲道理,还好意思在网上发

可以看得出能有这原始图片的应该是村委会相关成员,否则怎会有此原始图?你说房主不讲理!万事皆有因,有因必有果!我想问问您你家墙角被大货车撞过吗?你家房顶上的瓦片被泠冻集装箱刮到过吗?包括房主后面人家也被车撞过,私了赔给你偿了200块钱。请您想想一个近40年用泥沙砌的老房子可以经得起多少次车辆碰撞?深夜几次被车辆撞击声惊醒的事你经历过吗?同时,楼主发贴申张的是村委会及村建办无视法纪,滥用职权,野蛮执法的行为!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安照法律程序执法了吗?

6

主题

756

帖子

221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3-9-4 07: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终于看到原来的图片了,就事论事说一下车辆与道路的事,现在高品质小区都实行人车分流,小区地面上没有机动车通行,安全安静,绿化增加空气清新。从图中能看出,没有整治时的状况,小车通行是没有问题的,挖机还能通行呢。道路上遇十安路口,有人出入的路口都在地上画减速带,图中前面就是一户人家大门,小孩冲出大门是常态,汽车从门前经过安全隐患大,这条路给小车通行已经不错了,为什么村中的路还给卡车通行?城区大道路白天卡车还不准通行呢。如果不给卡车通行,绕点路分流到合适的道路给卡车通行,墙外突出的十公分违建拆除也合情合理。办法总比困难,要科学、人性化考虑怎样解决各方问题。


6

主题

756

帖子

221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3-9-4 10: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违建是逼出来的违建,此处拆违体现的是违反道德观念的法律精神,还有我始终相信,正常的执法权和执法程序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石。

16

主题

1035

帖子

482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3-9-4 11: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楚水叮咚 于 2023-9-4 11:02 编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违规建筑强拆程序:
1、行政机关对需要强制拆除的违规建筑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应当履行拆除义务,对拆除决定不服的,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不提出异议,也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护墙垛子应该不应该拆除,我们没有非议。
质疑的是安丰镇村建办和城管中队对村民吴扣粉家北墙护墙垛子强拆,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律程序的规定?
护墙垛子该拆,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办事,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有公心,必有公道。

1

主题

21

帖子

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23-9-4 11:41: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楚水叮咚 发表于 2023-9-4 11: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 ...

我发这个贴子主要就是希望镇政府的领导能切实做到“三个早晚”,沉到基层去,想民众所想,急民众所急,把事情办到实处,不要因为一些个人,一些小事影响安丰镇的整体形象

16

主题

1035

帖子

482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3-9-4 12: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万相辉 发表于 2023-9-4 11:41
我发这个贴子主要就是希望镇政府的领导能切实做到“三个早晚”,沉到基层去,想民众所想,急民众所急,把 ...

我们呼吁基层行政执法部门能够依法行政。
有公心,必有公道。

6

主题

756

帖子

221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23-9-4 20: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思想是尊重法律而不迷信法律,法律是人制订的,也是根据社会发展不断修改的,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和工具。民事上,强者不能把资源占尽,面对法律的时候总得给人留点生存空间。

46

主题

1005

帖子

35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23-9-4 22:2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万相辉 发表于 2023-9-3 14:59
水泥护墙角主要是防止集装箱车和大货车的,依维柯车都是好通行的,怎么到了村干部和党政办领导的嘴里就变了 ...

此帖一直顶在上面感觉很好笑哈哈
一、楼主一直说怕集装箱车撞墙这不是事实,看这巷道的路况你叫他开进去司机都不会开,我是开过集装箱车的最有发言权,集装箱车宽2.55米、长17米左右加车头总长20多米、高4.2米、总重数十吨的车这个巷子的路面能承受?我估计是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中小型箱式货车的可能比较大,不能你认为你有理就罔顾事实乱说。
至于楼主说没有人找你赔车,本村人划坏车感觉丢人不好意思说,外村人怕你叫他赔房子哪还有人找你…
本来巷道就不宽你再把墙角弄出来十多公分,你知道这十多公分对于开车的人有多重要?道德上也说不过去。
二、安丰村建所的工作态度还有待提高,本来可以合法拆除的东西,搞得这么被动没必要,请王所长对下属好好上上课,该批评的批评教育该学习的学习。
三、那些新注册用户也没必要再为这点小事再添柴火了,我们这些吃瓜群众也散了吧……瓜有点小还是生的。

6

主题

121

帖子

41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23-9-5 11:1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拆的部门也应换位思考,10公分的防护墙,人家不是墙长期被车撞,也不会烦这个神砌这个墙。

0

主题

7

帖子

2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发表于 2023-9-5 14:1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市领导、安丰镇领导你们用的是城管不是土匪,你要拆也要提前告之老百姓。

1

主题

21

帖子

81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楼主| 发表于 2023-9-7 07:4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非常感谢安丰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在他们的关心下,事情己经圆满解决,为安丰领导为民办实事的态度和效率点赞!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