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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骏跃年

[网友爆料] 实名爆光!兴化湖东村村干部带头无视“调解协议”蟹农一年生计眼看要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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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6 10: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上面的调解协议解决的是交通出行问题,至于蟹墉承包没看到承包协议。经营蟹墉不是一两年的事,需要村部统一规划协调,土地集中流转承包,各户按确权面积获得收益。私下流转承包,问题多一点,协议条款中责权利规范不到位。通过村干部的努力,现在基本都是规模种养殖,土地收益基本稳定,不存在单户去收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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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6 13: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43亩的承包费应该是主要矛盾点。李俊年之前以为4.7亩的土地都是王启安、王涌华拥有,后来才知道王启安、王涌华只有3.27亩,有1.43亩的面积差不属于他们,所以只想给王启安、王涌华3.27亩的承包费,但是多年都是按照4.7亩的面积给承包费的,王启安、王涌华当然不愿意,决定收回土地经营权,也才有现在这么一出协议不履行,所谓的毁约情况。不知道我的分析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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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6 14: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1.43亩的土地承包费过去估计都进了王启平或者王大山的腰包,王大山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就是收取李俊年4.7亩的承包费,然后把3.27亩的费用转给王启安和王涌平,自己截留1.43亩的费用(或许返给自己的父亲王启平)。如果李俊年不捅这层破窗户纸,那肯定万事大吉,继续承包,和谐相处。不过,李俊年你既然捅破了这层窗户纸,1.43亩的承包费你不给王大山,但也得给村集体,自己想不掏,那肯定是不可能的。说到底,你承包不了,是你自己堵了自己的路,做了“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损害了王大山的利益。王大山明面上自己不好出面,毕竟1.43亩是拿不上台面的事情。所以只有私下撺掇王启安和王涌华收回你的经营权了。王大山作为既得利益者,岂能自己认倒霉而让你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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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6 15:5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稻花香里说丰年 发表于 2026-4-26 14:00
1.43亩的土地承包费过去估计都进了王启平或者王大山的腰包,王大山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就是收取李俊年4.7亩的 ...

这位网友的分析完全不符合客观事实,请不要误导大家。
第一,本人在此地块养殖已有十多年,承包费一直是按照4.7亩的面积,足额逐年上缴给实际承包人王启平的,不存在任何“多占少付”或拖欠问题。
第二,2025年5月27日,双方就地块流转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协议明确认可4.7亩面积,双方签字生效,我已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如今王启平、王大山单方面反悔,欲推翻协议,实属违约。

第三,对方试图将地块归属归结为其弟弟王启安,但多年来该地块的承包费都是支付给王启平的,从来没有出现王启安一说,
第四,对方为了强占,不得不拿出确权证。我们这才发现证书显示合法面积仅为3.27亩,与协议4.7亩相差1.43亩。这1.43亩既不属于王启平,也不属于王启安,依法依规属于村集体公共资产,任何人无权私自侵占。

事实胜于雄辩:是对方收了多年承包费、签了协议,如今眼红想反悔,试图侵占集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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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6 16:0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arc009 发表于 2026-4-26 10:08
上面的调解协议解决的是交通出行问题,至于蟹墉承包没看到承包协议。经营蟹墉不是一两年的事,需要村部统一 ...

这张调解协议的上部分是解决“路”,下部分是解决“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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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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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26 19: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村资产个人收费?现在非政府工作人员贪污累计超3万就可立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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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7 02:5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正式告知

孙文建片长、王大山负责人:

现就我蟹塘内涉案田亩事宜,正式向二位提出请求:
       经核实,我蟹塘内的该地块产权归属为王启安、王涌华所有。现本人正式请求街道、村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对我蟹塘内属于王启安、王涌华“调解协议”内的4.7亩承包田进行实地丈量,依法依规交付给产权人本人。

此事关系养殖生产,恳请尽快安排处理,避免耽误农事。

请求人:湖东村 李俊年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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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07:2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调解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激化矛盾,把纠纷后延扩大化,是拱火浇油!

一、事实背景
       涉案地块:4.7亩(实际在我养殖十多年、长期经营)。
       现有协议:2025年5月27日调解协议(街道分管湖东村孙文建片长、村干部王大山,涉案地块负责人想推翻)。
      承包现状:第二轮承包2027年底到期,之后进入第三轮延包。

二、对方方案(孙文建片长主张)
为了推翻2025.5.27调解协议,提出:
       让我李俊年继续养殖到2027年底(二轮到期);
       第三轮承包再说(意思是到期后重新算,不认可我继续承包)。

三、对方方案的性质:

拱火浇油、激化矛盾

目的不纯:以“暂时让我养殖到2027年”为借口,核心是废掉已生效的调解协议,否定我对4.7亩的既有权益。

故意留隐患:把矛盾拖到2027年底,到期后再争第三轮承包,等于把纠纷延后、扩大化,不是解决问题,是拱火浇油。

违背稳定原则:调解协议是双方合意、具有约束力,单方想推翻并设“到期再算”的口子,破坏诚信与交易稳定。

四、政策依据:
第三轮承包“原地、原主、原面积不变”

中央政策明确:

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第三轮) ;

总原则:大稳定、不打乱重分、原地原主原面积不变 ;

核心精神: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原有承包地继续稳定,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 。

五、结论
       孙文建片长提出的“让我养殖到2027年底、第三轮再说”(后续二次调解都是围绕孙片长的主张进行的),本质是为了推翻2025.5.27调解协议、否定我对4.7亩的合法权益;这不是解决矛盾,而是拱火浇油、故意激化纠纷。按国家政策,二轮到期后第三轮延包必然是原地、原主、原面积不变,他们的主张既违反政策,也违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不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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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8 09:15: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鉴于昨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保障正常养殖生产,本人郑重主张:

1. 严格履行并落实2025年5月27日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立即停止一切干扰行为,恢复本人蟹塘正常养殖经营秩序;

2. 恳请街道办分管负责人、村委会牵头组织专业丈量小组,在各方共同见证下,对本人蟹塘内案涉4.7亩地块进行实地丈量,依规划拨至合法产权人名下,彻底厘清权属、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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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29 15:24: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孙文建片长、案涉地块负责人王大山(结报员):
自虚假协议签订以来,相关人员以此为借口,多次阻拦、限制我进入蟹塘开展养殖作业,导致我的养殖周期被迫中断,长期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高额经济损失,严重影响我日常生产与家庭生活。
我只是一名普通蟹农,全家依靠蟹塘养殖维持生计、养家糊口,实在承受不起这样无端的纠纷与折腾。我愿意将调解协议中的4.7亩地块划拨给确权产权人王启安、王涌华,只求能够安稳养殖、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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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30 09:5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我本人自愿将调解协议里涉及的4.7亩地块,全部划拨给土地确权的合法产权人王启安、王涌华,我只求能安安稳稳养蟹、正常经营过日子,再也不想卷入土地纠纷里。
       之前在帖子里主张要回这块土地的各位网友,这几天我一直主动向街道孙文建片长、村里负责人王大山反复请求,希望他们能尽快安排人员到场实地丈量,把这4.7亩土地正式划拨给确权产权人王启安、王涌华。可直到现在,两位领导始终没有回应,也没有安排任何实地处理的行动。
        既然大家都主张这块土地该归确权所有人,也恳请各位网友帮忙发声,督促孙片长、王大山领导尽快出面处理落实。只希望能早点把土地权属划分清楚,还我一个安稳平静的养殖生活,不再天天被纠纷纠缠、没法正常生产。
发表于 2026-4-30 13:21: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七旬兴化老农民 于 2026-4-30 13:23 编辑

治国先治吏!

一个地方特别乱,往往跟这个地方的干部有关。

怎么解决问题?

领导们百度一下这句话,或许有启发……

一刀辨母爱:所罗门争子案的智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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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6:20: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七旬兴化老农民 发表于 2026-4-30 13:21
治国先治吏!

一个地方特别乱,往往跟这个地方的干部有关。

世间万物最能看清人心的,从来不是平日里的好话,而是利益面前的选择。真性情懂包容、知退让,唯有私心才会步步紧逼、分毫不让,道理皆是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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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30 18:3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身为村干部应该以身作则,搞好邻里关系。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而不是拖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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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1 15:1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治国先治吏,安民先正风。
一个地方风气不正、矛盾不断、纠纷频发,根源往往不在百姓,而在基层管事的干部。

百姓之间的矛盾本可以平和化解,若是有人揣着私心、偏袒纵容、弄虚作假、漠视民情,小事就会拖成大事,简单纠纷变成长久积怨,老百姓维权无路、诉求难安。

人心真假、为官本心,从来都藏在遇事的选择里。正如所罗门争子案里的道理,言语可以伪装,立场可以演戏,但关键时刻的本能抉择,最能看清一个人的本心。
真心为民者,会主动平息矛盾、化解纷争;心存私念者,只会拱火拖延、漠视百姓疾苦。

治地方乱象,必先端正干部作风。唯有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正视问题,才能真正让地方安稳,让百姓心安。
发表于 2026-5-2 08: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兴化市垛田街道湖东村东管区
这么点事还没处理或调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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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3 08:29: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该涉农地块问题真实客观存在,群众诉求合规合法、情理兼具。我方已多次逐级反馈、正常渠道反映,始终无人对接、无人过问、无正式回应、无整改动作。

现郑重恳请分管领导下沉一线、实地踏勘,直面群众合理诉求,公开拿出明确处置方案、时间节点和落实举措,切勿长期静默回避、拖延推诿。

耕地是粮食生产根本底线,坚决绝不允许该地块闲置抛荒、撂荒闲置,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介入督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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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 08:4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没有政治信仰,没有品德素质修养的干部,是处理不好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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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3 18:35: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没有政治信仰,没有品德素质修养的干部,是处理不好问题的。政治信仰是从政之根,品德修养是立身之本。一个干部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就没有原则立场、没有大局观念;没有品德素质修养,就没有底线敬畏、没有为民初心。心里只想着个人利益、升迁得失,遇事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办事自私狭隘、不讲公道,既扛不起肩上的责任,也放不下心中的私欲,不仅解决不了群众的急难愁盼,还容易激化矛盾、败坏风气,终究难当重任、辜负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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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5-4 07:3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涉案地块就这样抛荒闲置,进场搞养殖作业生产,却接连有人轮番到塘口寻衅滋事、私自放水,强行争抢土地权属。多次恳请领导将涉案地块依规划拨给合法产权人,但始终未见实质处置行动。百姓本就靠这点产业养家糊口,如今维权无门、生产受阻,实在举步维艰、度日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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