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剑指苍穹 于 2025-5-11 19:32 编辑
3,答复中称“自家院里厨房渗漏改造” 第一,此住户房子十多年无人居住,目前依然无人居住。这“渗漏改造”显然是新违建的借口。 第二,答复中所提“厨房”本身就是多年前的一个违法建筑。就因为拆了重新建筑就成合法的呢?就是自家院里的呢? 如此逻辑,任何人想要违建,只需先简易搭个不起眼的框架,然后过个几年,拆了建筑新的房子就可以合法认可呢? 第三,“商品房后身的厨房”怎么成了他自家的院里建筑了? 答复中也提到房主只能提供房产证,不能提供土地证。 作为本地人,清楚的记得这栋商品房建筑于上世纪90年代,同样也是售于90年代。当时政府只向开发商出售了商品房建筑使用的土地,商品房后的土地并不属于商品房。 商品房的开发,其内部结构已经预留了厨房操作空间。只是出于“能占就占”的思想,早年就在商品房后身侵占了不属于自家的空地。 答复中也称违建户提供的房产证是2004年12月10日由兴化市村镇房屋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也就是若干年后补发的。 2004年之前,商品房后身被侵占的空地上就有了违法建筑,进行补发登记的工作人员依据的是现有违法建筑的面积进行了测量,而不是依据合法建筑本身实际情况进行测量的,所以才有了“只能提供房产证,不能提供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也就是说,违建户手中的房产证其实并不具有真实有效性,依据“有错必纠”的原则,现向兴化市村镇房屋管理办公室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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