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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向兴化市委陈锋剑书记和邵剑峰市长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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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0 21: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剑指苍穹 于 2025-3-30 21:25 编辑

尊敬的陈锋剑书记、邵剑峰市长:
    2024年6月1日荻垛镇幸福路59号住户发生违建行为,本人于当日向荻垛镇负责此项工作的副镇长、党委委员李凯同志进行了举报。
     执法大队给违建户先后三次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后出动大队人马进行执法,中途不了了之。后期李凯同志直接回复我此违建他管不了。
截止目前,我采取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向多部门反映,遭受了“踢皮球”的经历。近期线上向泰州市信访局发出诉求,泰州信访局把问题转交兴化信访局,兴化信访局同时把问题转交了兴化市荻垛镇兴化市自规局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荻垛镇“该违建处于集镇规划区”为由,拒绝受理

兴化市自规局“我局不具有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定职责”为由,拒绝受理。(抄送时间2025-3-17  08:45:36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自兴化市信访局抄送至今,未有任何答复。(抄送时间2025-3-17  08: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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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荻垛的这起违建,从2024年6月1日的初次举报,至今过去了整整10个月之久,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勇于站出来说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反而,目前涉及的部门都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脱,说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陈书记、邵市长:

       荻垛镇是不是兴化的法外之地?!

      乡镇违建是不是真的无人可管?!

       合理的举报需要向不法低头?!

  我大兴化的违建,已经到了“有法不依”、“无人可管”的地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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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1 16: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唉, 个个推个个不管事啊,典型尸位素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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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1 20: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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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如此。
陈书记、邵市长,兴化真的没有部门管这个违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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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 07:4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你的反应有效吗,你说违建,获垛镇政府说在规划范围内,民还斗到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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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 20:4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目前来看,反应无效。

违建,不是我认定的,是事实,部门已经确认。

民根本就不会有斗官的想法。官也不会斗民,只会爱民。只是部分官丧失了初心,忘了本。

国家推行依法治国,法是断事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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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6: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兴化市规划主管部门即现在的自规局,这个局的同志快出来洗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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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4 09:4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烫手的山芋没部门敢拿,可是为什么会烫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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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18:10: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木已成舟,为什么会烫手?

59号违建当天,如果能及时有效制止,还会有那么多麻烦吗?

哦,对了,我们想多了,或许一开始就早已打通关系,后面的一些“执法行为”只是打打马虎眼,做个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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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4 20:0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等到建成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又为违建户找出不能拆除处理的种种理由,并假装体恤民情地说拆除有工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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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08:0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有关系违建就转成合法!窝里斗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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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6 08:2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思路 发表于 2025-4-6 08:04
有关系违建就转成合法!窝里斗没有用……

窝里斗?   难得举报人和被举报人都在违建,然后举报人被拆了,被举报人没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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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7 21:0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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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9 12:0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有时想想:在兴化,本帖所反映的违法违规的问题,是没有人问了。
悲哀啊

我们都幻想  政令畅通,乾坤朗朗
可生活中,官员们可能不少只想安稳坐好自己的官位,另一方面还想政绩硕果累累,显示自己有本事,有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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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9 21:5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的鸟儿会爱惜自己的羽毛。

可惜镇一级,只能拢一拢,至今没能做出有效的合法的处理方案

县一级领导受舆情影响,偶尔重视
……

怎样才能形成舆情,引起领导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才是解决合理诉求的唯一途径

看来,还不是法制,依然取决于领导的个人意志,是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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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0 0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大兴化的违建还少吗,真正解决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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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0 19:4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所以问题就来了,荻垛镇对待违建的执政行为告诉我们:有些违建在荻垛是没有任何部门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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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对“幸福路59号违建”的处罚职责究竟是荻垛镇,还是自规局农业农村局,我们普通百姓真的搞不清楚。
       但2024年6月1日违建当天,荻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凯同志为何要接受我的举报?荻垛镇执法大队为何先后三次送达整改通知书?荻垛镇执法大队为何出动“钢铁部队”尝试拆除建筑物?
       00000.jpg
       违建初期,荻垛镇没能及时有效地制止违建行为,待违建物全部竣工后,找出各种理由说执行难度大,甚而演变为“拒绝受理”。这算什么样的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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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关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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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幸福路59号违建已有相关部门确认。
但有领导以“附近有类似违建”为由,说拆除难度大,无法拆除。


看来在荻垛,只要能找出一个违建的先例存在,新的违建就能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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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违建户可能会说,我是危房翻建。领导也就信了。不知领导有无独立思维:
1,十多年的违建已然存在,相关部门可能会默许。但默许违建存在   不等于    违建房合法。
2,既然自己主动拆了旧违建房,那新建的违建房就是新的行为,适应于当下法律法规。
      而不是你之前有这个违建,那新的违建就能合法发生。
3,退一万步讲,违建户在原有违建基础上进行了增高、扩大面积,这更是违建加违建。

这么多显而易见的违规,不知相关领导是怎么就处处庇护违建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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