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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 预防学生欺凌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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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19: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也是社会、家长最殷切的期待。然而近年来不时出现的学生欺凌事件,却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现特致您《预防学生欺凌致家长一封信》,让我们家校共育,一起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发生在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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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现这些异常行为
需引起警惕

突然不愿上学

原本并不排斥学校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的倾向,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无端情绪变化

孩子放学回家后闷闷不乐,有厌学的念头,原本活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晴不定,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抱怨有同学针对他

这是孩子寻求帮助的信号。家长可提供一些可行的方法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询问,或者把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身上出现伤痕

孩子从学校回来后全身脏兮兮,身上还有伤痕,一看就是打斗造成的,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千万不能忽视。


行为异常

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很激烈的反应,如特别粘人、拒绝去学校、非常胆小怕人甚至有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


睡眠出现问题

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可能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


预防校园欺凌
家长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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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校园欺凌
需法律体系支持保护

应对校园欺凌
除了引导外
我们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
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
让悲剧不再发生

滑动查看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学生防欺凌教育短片


让我们共同守护每一个青春,
让校园成为孩子们快乐成长的港湾!
来源:转载“平安家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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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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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0 16: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校园以强凌弱是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学校管理有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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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06:4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心放在班级上老师,班上有异常早就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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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09: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268685 发表于 2024-3-21 06:42
心放在班级上老师,班上有异常早就制止了。

“心放在班级上老师,班上有异常早就制止了”话可不能这样说,老师面对班级这么多的孩子,每个孩子的心理老师并不能全部且全程掌握。无论是班主任还是任课老师,他们的本职工作还是教学,虽说教育比教学更重要,但是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潜移默化的过程,而教学却是可量化、且考核的重要任务。完不成教学任务,是教学的重大事故,学校不允许、家长不同意,是被要追责的。一个家庭,那么多的大人,也未必能够及时发现自己的孩子的心理变化,更遑论老师?我个人也认为,要想避免校园欺凌,老师付出必须要比家长多,老师也更有机会发现苗头,也更能够从源头上来发现并处理此类事件,但是我也更反对片面地指责老师、家长。试想,如果校园欺凌这么容易解决,那么社会关注度还会这么高吗?发展趋势还会这么严重吗?社会影响力还会这么恶劣吗?

家校合力、社会重视,让青少年能够在阳光下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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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0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修改未成年保护法,这个校园欺凌不会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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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09: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268685 发表于 2024-3-21 06:42
心放在班级上老师,班上有异常早就制止了。

你作为一个家长会都未必发现自家小孩存在的问题,说话也用点心,别大嘴巴吧唧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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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6: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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