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执法暨外包外租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全面提升涉及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重大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现公布1起违法案例。
典型案例
2023年11月3日,兴化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四季度重大隐患精准执法暨外包外租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对泰州市蒽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泰州蒽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与承租方泰州市银鹿电器有限公司等租户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未在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规定,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兴化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375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于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675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 | 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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