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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布] 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 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 开展专项整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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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8 10: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诗和远方 于 2020-5-8 10:42 编辑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网络环境,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暴力传销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3.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4.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5.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6.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保护措施市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组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实名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将视情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举报方式
1.兴化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523-83377716 ,0523-83377777(晚);
2.兴化市委网信办:举报电话0523-83326269;
3.兴化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523-83306831,举报信箱 xhsshb@126.com
4.拨打110报警热线或直接前往兴化市扫黑办、兴化市公安局、各辖区派出所举报。

特此通告!


兴化市扫黑办
兴化市委网信办
兴化市公安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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