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8-25 09:04 浏览次数:164
为加强安丰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提升就业援助质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安丰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日前出生)至法定劳动年龄段以内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有本镇户籍,或在我镇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安丰安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安丰镇为民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方可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学历证明);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5)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