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主二号 于 2023-4-6 18:14 编辑
还我公道、还我宅基地、我要回家!!!请国土部门、永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给一个肯定的纠错结果!!! 尊敬的陈锋剑书记: 继我们在兴化市民论坛发布的第一篇帖子“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7348/wps14.jpg”和第二篇帖子“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7348/wps15.jpg”维权后,次日村委领导唐长青代表镇政府在论坛回复第一篇帖,回帖内容与私下村里发我的内容截然不同,我于第二次发帖已说明具体情况,第二篇帖镇村两级至今未有回复。 3月20日在村里现任领导电话联系我们当面沟通解决问题的邀请下,我们一家回到永丰与镇里和村里领导见面沟通,也找到当时执行复垦的村委书记周凤春与主任唐长青,另于3月27日找到了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申请信息公开和了解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时任四塔村书记周春凤承认当时复垦我家宅基地的申请表是由她签字并盖章的,表示申请复垦表格是由镇里做好直接给到她本人,再由她签字盖章安排执行,负责执行平整土地的是时任主任唐长青操作的,而后由镇里对接申报相关部门验收。 2、核实了2021年我父亲回家找到他们询问要求恢复宅基地一事,当时他们承诺5年后可以重建房屋,此时告知我这个承诺是时任镇里领导丁某开会时宣达,而她就直接重复宣达给我父亲。我现在要求修建房屋,她则表示对于我家现在的状况无能为力,她已离退,让我们可以行政复议或直接找镇里现任领导解决。 3、下午,我们去永丰镇人民政府与现任党委副书记朱某书记当面沟通此事,谈话过程中朱某书记避而不谈核心问题,只表示当时复垦背景,至于我家宅基地是何人递交申请,又是镇里哪位领导同意签字批复盖章,复垦私人宅基地的资金去向一概不提,镇里给出的两条建议,一、不能纠错恢复我家原址宅基地;二、口头承诺享受安置区购房资格,也没有具体时间,具体规划,建设用地省里何时能批?又承诺另外安排宅基地,要求镇村两级办个手续既不能签字也不能盖章,镇里给出的两条建议,我们一条也接受不了,依然是画大饼,打太极。试问谁有权利?镇村两级与国土部门私自将我家“一户一宅”私人宅基地,在事先不予告知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下改变土地性质,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意欲何为?而今扔给我们两条悬在空中的建议,还不能签字盖章,这种没有责任担当的干部,又不能为百姓办实事,这哪里是永丰镇百姓的父母官啊??? 4、3月27日我们找到国土相关部门(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分局),联系到负责四塔村宅基地档案资料的朱某,当得知我们是为宅基地复垦的事情而来后,沟通中他承认国土部门在申办我家宅基地变更复垦地一事,国土部门有过错,但强调在整个事件中,国土部门存在的也只是次要责任,另外我们要求调取1993年宅基地确权资料时,他们去档案室查阅了几分钟,就回复我们说暂时没有找到我家的资料,后面继续帮忙找,当我们再次要求调看2019年复垦申请资料时,他表示要我们自己找局长去,后面我们再电话联系请求帮忙继续查找1993年资料,则回复目前还没有找到。 时任镇村领导与国土部门实际操办人知法犯法,明明知道国家分给个人“一户一宅”私人宅基地镇里是没有权利私下复垦的,镇里暗箱操作,胆大妄为,做好一切资料拿给村书记签字盖章,村里干部法盲,听任镇里领导指挥,承诺5年之后可以重新建房,如今在我们强烈要求恢复私人宅基地回家砌房,东窗事发,才告知此地已被复垦了,不可能再恢复为宅基地了,是不是当时为了骗取国家复垦的资金?请问复垦的资金又哪里去了? 恳请书记彻查此事,为百姓做主!兴化市纪委资料我已递交,信访办公室资料也已办理,此事镇村与国土部门过错在先,镇村两级与国土部门在事先未告知和本人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国家分配给我家“一户一宅”宅基地复垦,是否符合上级政策和要求,使我将何处安身?每当想起这件事夜不能寐。我也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权,直至有个满意的答复和结果。 在党的新一届政府履新之际,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我相信党和政府会还我们一个公道,会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 四塔村村民:冯树生 身份证号:321281198801281393 联系电话:1806183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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