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主一号 于 2023-3-9 16:38 编辑
兴化市新垛镇新东村,村干部弄虚作假,大搞幕后交易!蟹塘合同2020年11月10日到期,提前6年(2014年11月10日)就帮村民续租了,(续租日期从2020年11月10至2030年11月10日)“村干部实在为村民操碎了心”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的承包田进行私自续租,并且一续租就是10年,村干部造2份不同版本的假合同,盖村里公章,并帮助其合同在镇农经站备案。 此情况我多次向村、镇分管领导进行反映,多名农户签名,提供纸质相关材料交镇信访办,镇纪委,分管镇长,2年多来一直无果,2023年2月18号镇政府组织协调,镇分管领导认定合同有效,我很不解更是诧异,明明漏洞百出的问题合同,领导为什么就看不出来?作为老百姓最应该信任的父母官,为什么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他们是真的看不出来?还是想掩盖什么?内幕又是什么?人民的干部该是为人民服务,应是值得百姓信任???镇政府作为百姓的靠山最具公信力和权威性,可镇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对于民情息事宁人的态度?事不关自己,高高挂起?监管不力?不作为?作为本村村民,把原有对本村部、本镇政府的信任已经消耗怠尽。请各位网友看看,你们有没有遇到或听过类似的事情在你身边发生。 第一份(从镇农经站维权要的)造假合同如下:
只要对照签名人的面积(上图的标的蓝色部分),一眼就看出来了,村干部明明知道第一份合同田面积及位置,和第二份(上图红色部分)合同所签41.12亩合同的面积是毫不相干的两块田,却胆大妄为,张冠李戴,愚弄农民。 第二份(从镇农经站维权要的)合同如下:
对上面2份合同我有几点疑问: 一,二份合同所指的41.12亩蟹塘面积实际位置不同,合同面积相同。村镇领导当事人应不应该到田边告诉我们两块合同所指41.12亩实际位置? 二,村,镇农经站如何盖章备案的? 三,这属于是村,镇行政行为,还是干部的个人行为? 1.若是村,镇行政行为,提供农户继续租的授权委托书(转让方)委托村续租,农户并同意续租到2030年的相关合同,以确认续租情况农民是否知情 2.提供村流转给承包户当时的会议记录, 3.提供村流转给“合同人”,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对应金额)到村的对公帐上的依据。 四,我提供4份有关农业农村部,省农委,省委农工办,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村流转合同要求及到期后处理的相关规定文件,都有明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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