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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关于农村一户一宅(10楼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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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10: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版主一号 于 2022-11-22 09:57 编辑

各位网友好,想咨询两件事情。

1、在2019年,我镇进行农村村庄环境整治,我奶奶住在村子最西边,最西边有几户人家,家里房子都比较破旧。村干部找到我奶奶,说农村破房子要拆,村干部做思想工作,和我家人说我在镇里上班,要起到带头作用,你家先拆了,还有几家肯定会拆,我妈说只要一视同仁,别欺负我们就行。后来房屋拆了,我爷爷奶奶户口本是独立户头,我奶奶是户主,爷爷已经走了,我奶奶就一直住在我老家,再后来我老家房屋确权,我发现我奶奶独立一户缺没有房屋。


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理由找村干部给我奶奶安置一块宅基地。去年新政策村庄撤并,西边零散的几户没拆的都被评估后说拆迁补偿,我奶奶这边什么都没有,是不是听话的人好说话的人就会吃亏,后来村里打了几千块钱给我备注和摘要是:“村用工等”。


我发帖只是称述经过,没有故意说对我有利的。

2、我二外公是个五保户,打了一辈子光棍,无儿无女。也是前几年村里说他房屋是危房,就拆了,因为是五保户,就没有任何补偿,我二外公就搬到我舅舅家住了,一直住在我舅舅家里,咨询二外公的村里,村里就说去敬老院。


我想问一下:如果不去敬老院,是不是就一直住在我舅舅家里,危房拆了,能不能给五保户安置房子,国家有些政策我不懂,但我想这是民生问题,还请懂的帮我解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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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7 15: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金华
我们村都没有房屋确权证呢,估计是怕拆迁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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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9 12:3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你在镇里上班,混得不够好。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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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9 12:3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这个应该安排老人宅基地吧,总不能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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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9 13:3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危房应该有补贴经修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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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9 15: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我妈说只要一视同仁,别欺负我们就行。后来房屋拆了”,“后来村里打了几千块钱给我备注和摘要是:“村用工等”
以上可以视为“同意出卖”的真实意思表示。
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理论上不可以再安排宅基地了。
所以农村的房子不要卖,不要卖,不要卖,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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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1 16:53: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成敦胜 于 2022-11-21 16:54 编辑
jslxj8 发表于 2022-11-19 15:46
“我妈说只要一视同仁,别欺负我们就行。后来房屋拆了”,“后来村里打了几千块钱给我备注和摘要是:“村用 ...


您说得对,子孙后代要多关心老人,多关注社会动态⋯⋯
别事到头上一句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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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06:26: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一似同仁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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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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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2 0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一个自然户应该有一个宅基地。
发表于 2022-11-22 09: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liulangzw网友:
您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允许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您所反映的具体情况可咨询我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土地管理科(地址:红星中路22号,电话83100906)。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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