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3937|回复: 0

[兴化城事] 兴化两家企业“吹牛”被处罚!

[复制链接]

13

主题

15

帖子

7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发表于 2021-7-8 07: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为加强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消费者识别违法广告的能力近日,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向社会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01.webp.jpg
案例一
泰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楼盘工地围挡墙面、售楼处发布喷绘布广告,广告内容未作房屋层高、净高说明,同时标有“11000元起/m2 买一层 送一层”字样。实际当事人开发的商品房设计层高为4.8米,统一进行精装修,拟通过装修时室内净高挑高做成加一层的“复式”房源出售,加层面积无法写入房产证。当事人在独立的喷绘布广告中未作解释说明,直接宣传“买一层 送一层”,引人误解,构成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医药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82614.59元。

案例二
海陵区万丰副食品经营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提供了一批手提袋给超市用于配套销售椰汁使用,手提袋标有“抵抗新冠病毒”“初榨椰子油中的月桂酸可以帮助抵抗新冠病毒”“椰汁中含有月桂酸”等内容,宣称普通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高港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

案例三
兴化市永丰镇绿源水产养殖合作社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电商平台店铺上销售“靖江猪肉脯500g特产手撕猪肉脯干100g网红小吃肉类休闲零食大礼包”商品,宣传用语含有“复购率高达40%”等字句,实际当事人无法提供关于“复购率”等相关依据和合法证明,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兴化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0元。

案例四
江苏玮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走出趣”平台发布出国劳务招聘广告,含有办理招收赴柬埔寨建筑工、瓦工等内容,但当事人并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不具备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的资质。当事人以其公司名义发布出国劳务用工信息等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等规定,姜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5200元。

案例五
泰兴市澳买够进出口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网站店铺内发布“Uncle Tobys蜂蜜味”燕麦食品广告,含有“长期食用Uncle Tobys的麦片,可以阻止身体对胆固醇的再吸收。”“全麦是水溶性膳食纤维的天然食物来源,可以降低胆固醇,有效的预防动脉硬化,脂肪肝,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病症”“水溶性膳食纤维同时具有排泄作用,可以有效调节血压,从而预防高血压。”等内容,宣传普通食品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泰兴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13200元。

案例六
靖江市沐雨商贸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电商平台网店销售床上用品,商品链接中显示“泓朴 60支全棉床护垫五星级酒店宾馆专用纯白色纯棉床褥子防螨抗菌软床垫加厚3cm防滑垫被”“安全 健康 物理抗菌技术”“防螨抗菌纤维(本产品选用)”等字样内容,实际当事人无法提供“防螨抗菌”相关证明材料,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靖江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七
兴化市苗老祖美容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美容馆店内,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广告,宣称其销售的“雪肌丽颜溶色套”化妆品可治疗“雀斑、黄褐斑”等,实际该产品为普通化妆品,非特殊化妆品,却宣传有“雀斑、黄褐斑”等祛斑功能,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兴化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0000元。

案例八
泰州丽都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App上发布医疗广告,在“隆鼻整形”“眼部整形”服务项目内容描述中,含有使用患者形象作证明等内容,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海陵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0元。

来源: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