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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城事] 禁放!再次提醒!这件事千万别做! ——仅1月份就有11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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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21: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诗和远方 于 2021-2-3 22: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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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化警方共受理涉及烟花爆竹类案件11起,严查违反《兴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行为,仅1月份就有11人被行政处罚!临近春节,再次提醒!我市规划中心城区依然执行全年禁放禁销的管理规定!全年禁止燃放区域:本市规划中心城区内(即规划S231省道改线段、S351省道、S333省道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省道外侧50米范围纳入中心城区管理)为全年禁放区域。此外,李中水上森林景区、千垛景区、徐马荒景区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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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遵守禁放规定,若发现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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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善良,上天自有衡量。
发表于 2021-2-4 06:5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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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4 10: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放个小鞭就没得事,希望执法部门扫法必严,违法必究。
发表于 2021-2-4 16: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实实在在利国利民、减轻无谓负担的一个好举措,为什么不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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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5 22:04: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禁放工作要一以贯之的抓,政府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一直在宣传,在教育,在引导。效果也不错。让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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