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市发改委印发 《关于对困难群众 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的通知》
我市将对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每人300元预计4月22日前发放到位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及姜堰区可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执行为啥发放这个补贴?
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发改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实施重要民生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日报制度。
虽然我市CPI、SCPI月同比上涨均未达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市发改委积极协调市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部门及总工会,对泰州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同时建议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及姜堰区结合地方实际参照执行。
哪些人可以领?
此次补贴发放范围,为2022年3月份登记在册的泰州市直、海陵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特困职工,以及泰州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本次补贴预计惠及市区困难群众16809人,发放总额504.27万元。
目前补贴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4月22日(下周五)前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