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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 医保局坑害原破困企业退休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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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化市市属破产、改制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兴政办发[2003]48号)文件规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月缴费标准应按本人当月养老金的5.9%按月从银行账户中代扣代缴,缴满7年后每年递减1%,缴费总期限为12年。据此我们享受了退休医保,并签署了协议将来退休金上调,扣缴额同步上调。医保卡根据政策规定每月返还金额比例为5.5%。据了解从2023.1月起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相关政策的通知》(泰医保发[2022]86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1日前已办理医保退休的参保人员,按2022年12月个人账户正常划入金额实行按月定额划拨。所以我们这类人也一刀切的冻涨。也就是我们医保卡每月返还从2023.1月到现在每月返还,被冻结在2022.12月的金额。我们是双重身份,既是企业退休人员,又是退休后参保人员。我们的缴费和财政补贴一直随工资上调(5.9%),这就造成扣费不冻涨,返还冻涨。这对我们是不公平。医保,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医保局,都要信守契约,当年承若扣5.9%返5.5%不应单方面毁约,我现在的返还比例只有3.64%了。我们当年为改革付出了代价,政府给我们退休后参保,是政府对我们的关怀和补偿。医保局不应该再坑害我们的权益而肥自己。所以强力要求医保局把每月扣费降低到2022.12月的标准,因为泰州医保局的冻涨必须执行,只能扣费也同步固定这才公平合理。我们每月少扣钱,财政也能节约一笔不小的开支。我本人的例子,从2023.1月到今年10月被医保局多扣1764.46元,或者说医保返还如果不冻涨,这期间少返还了1852.21元。未来还将每月多扣7-80元或者少返还7-80元。此事涉及到全市几万人,希望引起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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