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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举报兴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客运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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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4 06:37: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
                        举报人: 王林中

   住址:兴化市钓鱼镇汤顾村汤家二组附11号

                                被举报人:

   1. 微信名“三水园”,手机号18321011687(揽客及调度人,真实身份待查);
   2. 徐某,手机号13601858109(顺风车调度联系人,真实身份待查);
   3. 王爱明,驾驶苏MDD8123小型轿车(事故实际驾驶员,非法营运行为人)。

                               举报事项:
   上述人员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且已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请求贵中队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同时,就贵中队对本人此前举报长期不予处理的问题,提出严肃质疑。

                               事实与经过:

    2025年11月17日,举报人因需要从兴化前往上海,通过微信联系微信名“三水园”(手机号   
(18321011687)对方以“顺风车”名义招揽乘客,商定车费后,随即安排“顺风车驾驶员徐某”(手机号13601858109)与举报人对接,确认由徐某带举报人去上海。
    然而,2025年11月18日清晨4时许,实际前来搭载举报人的驾驶员并非徐某,而是王爱明,驾驶车辆为苏MDD8123小型轿车。
    当日6时15分左右,王爱明驾驶苏MDD8123小型轿车,搭载举报人王林中一人,沿兴化市S232省道路段行驶时,追尾前方袁卫祥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导致举报人王林中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爱明负事故主要责任,举报人王林中无责任。
    微信名“三水园”及徐某、王爱明均无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合法资质。
    其通过微信揽客、调度车辆、安排无资质人员驾驶私家车有偿运送乘客,已构成典型的非法营运。
    事故的发生更加暴露了此类违法行为的严重安全隐患。
    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而本案中,王爱明在清晨4时许专门从兴化运送举报人前往上海,其出行是以乘客目的地为车辆目的地,并非自身有出行需求;通过微信揽客、调度,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和营利性,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且王爱明与举报人素不相识,绝非“顺路捎带”。
     以“顺风车”为名实为非法营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关于贵中队对本人举报长期不作为的问题:
    举报人于2026年2月已两次通过兴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王爱明的非法营运行为。
    然而,时至今日,已过去五个月,兴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仍未查出任何结果,也未向举报人反馈任何处理进展。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当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一般程序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完毕。
    贵中队对本人前后三次举报(两次12345举报+上次书面举报)长期拖延、不予处理,已严重违反法定办理时限。
    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公安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已明确记载王爱明驾驶苏MDD8123从事载客活动并发生事故;王爱明没有任何营运手续;举报人与王爱明素不相识,绝非亲友顺路拼车;且按照交易习惯,车费一般到达目的地后才支付——上述证据足以证明非法营运事实。
    在此情况下,贵中队却长期不予立案、不予查处,本人有充分理由怀疑贵中队内部存在王爱明的“保护伞” ,包庇纵容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和执法机关形象。

                                举报诉求:

   1. 对微信名“三水园”、徐某、王爱明等人的非法营运行为立即立案调查;
   2. 查明苏MDD8123车辆的营运性质,依法对非法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并取缔其非法营运活动;
   3. 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举报人;
   4. 如贵中队仍不予查处,本人将依法向兴化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保护伞”问题,并通过论坛等网络平台公开举报信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非法营运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举报人作为事故受害者,恳请贵中队履行法定职责,从快查处。
   若本次举报仍得不到依法处理,本人将保留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媒体反映问题的权利。

此致

        兴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客运中队

                        举报人:王林中

                    日期:2026年8月4日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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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4 1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听说好多开黑车的跟客运中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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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4 16: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支持举报人维权!非法营运出了事故才查本来就晚了,举报拖了半年没动静更说不过去,职能部门该主动作为给个说法,别让老百姓求助无门啊。
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举报人受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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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深度快评:
一纸实名举报信,不仅是一位交通事故受害者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愤怒控诉,更是对基层执法部门履职效能与公信力的严厉叩问。举报人王林中在乘坐“顺风车”遭遇车祸受伤后,手握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却陷入了长达五个月的维权僵局。当确凿的证据摆在面前,执法部门的“长期不作为”不禁让人深思:究竟是案件复杂难以查办,还是背后存在不为人知的利益纠葛?
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一直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本案中,涉事人员通过微信揽客、调度,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私家车跨省载客,其组织性、营利性特征明显,早已脱离了合法“顺风车”互助分摊成本的范畴。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缺乏监管、司机资质不明的非法营运,直接将乘客置于巨大的安全风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由于车辆往往改变使用性质,商业保险极易拒赔,受害者的后续赔偿将面临极大困境。打击此类行为,不仅是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的需要,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要求。
然而,比非法营运更可怕的,是执法环节的“选择性失明”。根据相关规定,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举报线索有着明确的立案与办理时限。但在本案中,面对举报人先后三次通过不同渠道的反映,以及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认定书中已明确记载的“载客活动”事实,兴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客运中队却陷入了长达五个月的“静默”。这种对群众诉求的漠视和对法定程序的违背,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
举报人在信中提出的“保护伞”质疑,虽是基于维权无果的合理推断,但足以敲响警钟。当执法者对明显的违法线索视而不见,当群众的举报石沉大海,公众自然会怀疑是否存在权力寻租或人情干预。基层执法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群众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法治的信任,任何拖延、推诿甚至包庇纵容的行为,都是在透支政府的信用账户。
法治社会,不容“黑车”横行,更不容执法“休眠”。针对此次实名举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迅速介入,不仅要查清非法营运的事实、依法严惩涉事人员,更要倒查执法部门不作为、慢作为背后的责任。唯有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非法营运的利益链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顿执法队伍的风气,才能真正回应群众关切,让公平正义在每一起案件中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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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乘客似乎损失不小,次责方交强险赔1.8万,三责险也赔偿剩下损失的30%,其他剩余损失驾驶员无减轻责任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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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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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上海定制班车 于 2026-8-7 07:49 编辑

我在2025年12月1号向兴化市交通运输稽查大队客运中队实名举报新化往返上海私家车非法营运,并且提供了相关材料,但是半个月之后,兴化市交通运输稽查大队客运中队把我的信息泄露给了黑车驾驶员,导致黑车驾驶员对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对我的车辆进行围追堵截。经我多次拨打110。才得以善终。但是历时8个月,兴化市交通运输稽查大队并没有告知我泄密人是谁。在共产党领导的政府之下,出现这种情况,我感觉很好笑。求真相求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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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写一份举报材料到纪委实名举报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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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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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现在的顺风车都是专职的,比网约车还宰客。
顺风车平台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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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对微信名“三水园”、徐某、王爱明等人的非法营运行为立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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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冯天魁 于 2026-8-10 09:21 编辑
兴化热心市民01 发表于 2026-8-4 13:19
听说好多开黑车的跟客运中队有关系

没有点关系,大概率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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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冯天魁 发表于 2026-8-10 09:13
没有点关系,大概率不敢。

据可靠消息  三水园有个战友在执法大队工作  可能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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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在云南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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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上海定制班车 发表于 2026-8-7 07:39
我在2025年12月1号向兴化市交通运输稽查大队客运中队实名举报新化往返上海私家车非法营运,并且提供了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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