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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收费政策基础上细化优化,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守护业主合法权益。
一、空置房物业费可减免,省钱更实在
业主大会成立前,房屋或车位连续空置6个月及以上,提前告知并确认,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可减免30%。 二、电梯运行费更公平,一楼有优惠
电梯运行费单独列账、据实分摊。无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免收;特殊结构(一楼地下无面积或户内楼梯直达)的住户免收;带地下车库且电梯可达一楼的按收费标准80%收取;带阁楼或跃层的按电梯实际到达层建筑面积分摊。 三、严禁违规催交,维权有底气
物业催缴费用方式须合理,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捆绑电梯卡、电话恶意骚扰等方式。 四、公共收益归业主,透明可监督
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应当单独设立账户,由属地社区居委会、管理主体、金融机构共同监管资金支取使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收支定期公示。 五、收费全公开,不怕糊涂账
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的分摊等情况应当定期公示,涉及具体楼栋、单元的电梯运行费、公共能耗费应当同时在相关区域内公示具体分摊明细,接受业主监督。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严查乱收费、不公示等行为。如遇物业违规收费,欢迎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守护安心家园!
拟稿: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处 来源:品质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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