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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城事] 中共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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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5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住建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照单全收、真改实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2025年8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事项。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明确1名联络员。

(二)细化整改方案。2025年10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对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47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026年2月4日,住建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确保问题整改闭环。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我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点评。

(三)夯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工作专班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逐条逐项紧盯不放。聚焦反馈问题,对照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把问题整改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不断提升住建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制定47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1个、完成整改措施41条;未完成整改问题4个、正在推进整改的措施6条。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成果运用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7月1日住建局党组会议、2026年4月10日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及使用口径,压实归口科室的调度责任和管理责任。明确局办公室负责人为车辆调度员,办公室1名同志专门负责车辆平台信息录入管理。严格落实“申请-调度-审批-派单”用车制度,凭单出车,同步完成网上录入。2025年11月11日至14日,住建局计财科对市路灯管理处、市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市城祥建设有限公司、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的2025年1—10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检查。发现会计核算基础不规范、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2.关于“主责主业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5月28日组织我市5家优秀建筑企业参加泰州住建局在深圳召开的建筑业市场外埠推介会,助力企业拓展外部市场。通过精准定位目标企业、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2025年至今指导帮助97家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延期(其中一级资质15家),2024年—2025年10月底新增25家规上企业入库,壮大行业主体规模;3家本土企业获得江苏省 “扬子杯”奖项,11家获得泰州市 “梅兰杯”奖项。

3.关于“安全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安全生产有关内容4次,其中2月和7月各安排专题学习研讨1次。联合市商务局约谈全市瓶装气餐饮场所存量较多的7个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建立并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联合市商务局向市政府请示发放餐饮场所“瓶改管(电)”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督促燃气公司加大送气工管理培训力度和居民用户不合格“灶管阀”整改力度,切实提高配送比和入户安检整改率。督促燃气公司排查未录入系统的餐饮用户,完成被通报地区瓶装气餐饮场所用户信息录入。全市涉及整治的无资质商品混凝土企业共33家,涉及8个镇街。目前,戴窑镇3家、戴南镇14家、荻垛镇4家、林湖乡3家、大垛镇2家、沈伦镇2家、兴东镇3家、竹泓镇2家共33家无资质商混企业已关停。戴窑镇中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销号。

4.关于“民生项目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5年9月15日,已向镇村下达兑付六批次农房改善奖补资金共10209.76万元,省财政厅下拨我市2022年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第一批)预算9576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3.19万元中的131.25万元已补助城投公司项目;101.94万元已拨至替换的120套房源(涉及5家企业项目,替换房源通过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系统审核)。老城区部分区域实施污水转换工程、仪表组装项目-1[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厂房[/url]、2[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厂房[/url]、3[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厂房[/url]、4[color=rgb(87, 107, 149) !important][url=]#厂房[/url]、办公楼项目、天泽水岸二期项目、塑料管道-厂房项目、年产1.5万吨高品质镍基有色合金产品技改项目等5个项目均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

5.关于“工程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严控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由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管理提醒函》,严格执行《兴化市政府投资工程变更审批程序规定》(兴政发〔2023〕11号)。根据2024年2月28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2号)规定,“对2023年9月15日之后立项的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工程变更的应当事先申报,经批准后实施,未事先申报但已经实施的变更,不予受理,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提交市有关会议研究”。规范系统内部政府投资工程变更。由城建科、法规科、设计科、定额站联动管理政府投资工程变更,明确工程变更的发生环节,责任主体及其应承担的工作责任。修正《农房改善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申报要求》,明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所有入库项目进行回头看,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已全部提供。9个项目备案手续整改完成。其中,新办理1个,剩余7个项目中有4个为村级自筹小型项目,有3个为实施年份较为久远项目,经对接主管部门无需办理。另有1个项目已退库。

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印发《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兴住建发〔2025〕15号),建立采购项目双人跟进、日期交叉审核机制,严格把控采购项目时序合规性。2022年3月15日通过省财政厅备案的网上商城“京东慧采”购买联想电脑一台,订单总金额4500元,手续已完善。开展为期2个月的城市照明国有资产专项清理。梳理城市照明存量国有资产,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厘清国有资产数量和底数,做到实物与账面相符。单灯控制系统724.8万元,已纳入资产云平台。修订出台《城市照明设施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规范处置废旧闲置城市照明设施。

7.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每半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督促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制定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完成16个党支部换届。

市建筑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市保障住房发展中心党支部按规范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阶段重点工作。住建局党组及其成员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专门报告分管领域廉政建设情况。16个党支部制定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2025年7月14日召开住建局警示教育大会,落实党支部负责人讲党风廉政专题党课。2025年10月主题党日专题开展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提高认识,杜绝问题发生。在全系统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题学习,将负面清单、工作提示、问答口径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

9.关于“法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我局行政处罚权划转后,依法移送违规违法案件线索。2025年移送案件线索50件,结案10件。研究案件结案率偏低的破解举措,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着力提升案件结案质效。严格把控移送案件证据质量关,确保每起案件证据确凿、合法有效;整合全局执法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破解力量分散、联动不畅问题,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提升住建领域执法质效。2025年下半年,联合市公安局、市监局、交通局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瓶装气液化气“黑气”市场,查处“黑窝点”7个,“黑气瓶”396个,办结行政处罚案件7起,治安拘留5人。2025年9月、11月,我局检查发现瓶装燃气企业存在跨区域经营和送气工非法储存液化气瓶等问题,移交案件线索3个。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公务用车使用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兴化市公务用车使用口径》等文件,落实专人负责,按程序规范管理公务用车登记、派单、使用等环节,坚决杜绝“先用车后补单”现象,自觉抵制公务用车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2025年10月11日,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车辆使用管理。明确业务用车使用口径按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8月29日印发的《兴化市公务用车使用口径》执行,业务用车由建筑业中心协助局办公室办理平台录入、调度审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手续,局办公室负责录入平台事宜,车辆维修由局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维修制度指导市建筑业中心实施。组织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工会福利及财务支出按照规定执行。

1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12月开展干部职工调研评价,为中层干部调整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同志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坚持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监督批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在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中报告整改情况。落实离岗创业人员到岗后工作职责,负责本单位项目招引(优质房地产项目)。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开发区(临城街道)通过货币化结算、异地房源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葛家三期安置房安置工作,逐户对接核实需求、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全程严把流程规范与安置标准,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60户安置对象均已完成手续办理,安置权益得到保障。组建东五里二期安置房建设服务专班,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严把质量关、安全关的前提下优化流程、抢抓工期,以高效服务保障项目有序推进。2025年10月27日,东五里二期安置房交付安置,安置户陆续办理入户结算手续。制定《兴化市安置房建设整改方案》,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严控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畅通民生诉求。

制定《关于对基层“一把手”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履职约谈和廉政谈话的工作方案》。开展“小切口、深层次”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整治工作。健全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制定《兴化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吃喝管理制度(试行)》《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管干部接到请托事项记录报备制度(试行)》《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介服务回避办法(试行)》,从源头上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督漏洞。

2025年制定《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整治行动方案》《兴化市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60个物管小区物业用房分为“已确权、已申请确权、已摸排现状”三大类。其中,45个物管小区物业用房已确权,53个物管小区物业用房已申请确权,62个物管小区物业用房已摸排现状。将联合市自规局对已申请确权的53个物管小区和已摸排现状的62个物管小区,核实现有物业用房是否与规划设计情况一致。待核实确认后,督促业委会(物委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进行确权。

2.关于“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月在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按时完成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并销号。2025年6月编制形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整治方案》,城东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显著提升。2026年1月进水BOD浓度111.9mg/L,2025年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3年的54.2%提升至69.3%。截至目前,城西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5%,其中厂区已完成桩基施工1658根,占桩基施工量的80%,正在组织生化池土建开挖施工,同步完成配套污水管网新建1.5公里。

3.关于“改革发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配合国资部门做好城祥建设有限公司人、财、物的审计工作,已形成审计报告初稿。2025年8月启动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和路灯处合并工作,2025年12月完成财务账册合并、各账户变更,并将法人证书等交至市委编办事业科完成注销。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10月11日印发《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10月28日召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宣传贯彻暨采购实操培训会议,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局政府采购内控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系统内政府采购业务财务人员以及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专员参加会议。完成征收中心列支2021年及往年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服务单位工作经费相关审计报告、增值税发票、记账凭证等佐证资料的整理装订。2022年1月,市财政追加房屋征收服务中心“2021年及往年部分房屋征收项目服务单位工作经费”指标420万元,兑付后剩余71.59万元于2026年2月2日缴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个人借款预付工作经费18万元,均为因公支出,已还款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住建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压茬推进,尽快完成整改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巩固完善抓整改促落实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0791012;电子邮箱xhzj636@126.com


              中共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5月19日
来源:兴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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