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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欺压百姓不懂法,兴化市司法局两次依行政行为违法来书面答复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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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2021年8月份我向司法局律管科控告嵇金龙吃了原告吃被告,对我实施诈骗,销毁证据,篡改伪造虚假串通制造假案来侵害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和2025年8月份我向省巡视组实名举报司法局多名公职人员在2015年2月份后伪造书面假证参与假案制造的事实,(制造假案腐败份子在2015年2月10日才拿到我的签字,后面他们在伪造假证上面模仿我笔迹签字,所有模仿笔迹签字的虚假证据全部都是2月10日后完成,兴化市司法局在我两次控告程序中均引用制造假案中的司法办案人员伪造的证据,此假案件有起诉状,有开庭,有人民陪审员,有虚假陈述,有调解书,有裁定书,但是没有被告人的任何到庭参与此案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没有经过开庭质证认证的证据都是违法无效的证据,司法局正公科明知证据违法确还行政违法作出书面答复,所知法犯法。司法局还对我当事人隐藏被告人刘某在2014年9月份被兴化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当事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居家监视居住的司法程序,(采取强制措施这份卷宗是2019年年底由兴化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案民警经调查后口头告知我,还有兴化市人民法院里面有1份我2014年12月份的起诉状,这系证据是由公安局办案人员调查后告知。)司法局为什么不依法公布证据?确引用假案伪造证据来作答复的违法行政行为。当事人多年多次到司法局里面去找你们反映问题,要求核实确认证据,你们很谨慎的,胆胆怯怯的拒绝我的合理要求,这是赤裸裸的依权压法。兴化市司法局公职人员伪造书面文书,模仿我笔迹在上面签字,还有两名司法公职人员签字,法律依据《刑法》第307条:帮助伪造证据罪,销毁证据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司法工作人员,个人,司法公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同制人员若在受委托行使公权力时实施违法行为,也可构成该罪。这是1件司法腐败案件,由被告人在2014年10月1月前后10天时间通过多次跟我方谈话没有成功后,被告人通过某种关系花10几万块钱来摆平对我故意伤害案件,此案编号以被隐藏域销毁证据,此案件以被人幕后操控,司法局里面还有参与制造假案人员在利用其职权来对抗我的合法维权,他在用尽最后喘气来保护两位参与制造假案的律师(嵇金龙,蒋光尧,和两位在伪造书面笔录上面签字的违法犯罪的司法局里面公职人员。尊敬的沈浮局长请你依法行使职权对参与刑事案件程序中隐藏销毁证据的司法公职人员追责,对扰乱司法秩序,对徇私舞弊,徇私枉法篡改刑事案件卷宗上面签字笔迹的违法犯罪司法公职人员进行追责。请司法局正公科,律管科依法公开证据核实确认,还受害者公道,严惩违法犯罪份子,法治社会,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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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2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制造假案的法官王庆和只是拿出一张空白纸给我在下面签的字,2025年9月份胡法官把这张纸调出来给我看了,下面的签字经我确认是我维一在法院签的字,但是上面空白地方以被法官王庆和伪造出书面笔录的证据,胡法官调出多份假案卷宗上面均有签字,所有签字和书面笔录均是伪造,我不知情也没有收到任何人起诉我的法律文书,经我跟胡法官说明和确认后,胡法官跟我做完笔录让我签字后对我说你不是被告人,不要按罗迹。你司法局为什么还要引用伪造证据来作出行政违法的三级终结呢,你们这是公然的违法犯罪行,请司法局纠正错误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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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常州
司法局针对我说我以签了撤诉,请公开证据,本人并没有签什么撤诉书,我以多次向司法局政公科和律管科说明情况,所有卷宗上面签字均是伪造,非本人签字,现当事人依法追究伪造证据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依法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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