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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 Sorry,仲寨,又给你抹“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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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9 12: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关于“仲寨的偏见”,有人可能会问:在市民论坛为什么总写老师?是不是对老师这个职业有敌意?为什么偏偏是你?
实际都不是!我是个企业培训师,做的是职业教育,复盘、反思,是我的日常!我对老师没有有色眼镜,恰恰相反,我比很多人都更尊重这个职业。正因如此,才觉得有些东西不该被模糊过去…
X云老师的家人,歇斯底里的说道:“难道就不能以写小说的方式,匿名吗?!为什么要把陈年的旧事说出来?!仲寨不大,这一写,名声不就毁了吗…”
写这些,只是恰好我是兴化人,又恰好有个纯文字的论坛可以发声,更恰好在工作中又一次遇到了“偏见” --- 加之,码字,是我的个人爱好,我也有关于汽车知识的微信公众号!于是我把这段经历码了出来。所以,再次强调:这只是一个关于“偏见”的公共话题,公共话题,公共话题!not私人恩怨!
删帖不难,可能只要几秒钟。但删除记忆呢?
帖子对我而言,没那么重要。它只是一篇工作之余的简单随笔,想删,随时可以。可一来,发生过的事删不掉;二来,X云老师姐妹俩近期的操作,真的,很难看!
何为难看?!我从头到尾没提自己的全名。可吊诡的是,X云老师第一反应就知道这是谁写的,并且还能精准找到我的亲戚,恐吓我姑姑:“车子已经叫好了,现在就准备往苏州出发;再不删贴,就报警抓他...”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一个心里没鬼的人,何故如此急着对号入座?
更有意思的是,她托姑姑传话时,反复强调另外一个名字:冯正文。说去年的那件事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所以现在的发言,纯属“殃及池鱼”,连累到了她。甚至,我的现实生活十有八九不如意,才选择在网上当个键盘侠。
你看,偏见这事,至今还在继续。前文的通篇,关于冯正文,我只字未提,她自己先关联上了!
冯正文的事,25年已经完结。该走的路走完了,该说的话说完了,检察院和教育局让我认清了程序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但前文的X云老师,我想再说一遍:你的事,显然跟冯正文没有任何关系,主题是“偏见”二字,如若不解,请再次阅读,仔细审题
甚至,我认为压根不是针对X云老师而写。是因为上周在昆山给新人上课,遇到一位店总仅凭一个年轻人的走路姿势,就当场断言“这人不行”。
记忆,因深刻而存在。我不一定记得除夕那天,年夜饭上的第三道热菜是什么,但对阖家欢乐的画面,念念不忘!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亲身遭遇:一个从未被X云老师教过的学生,只因为我父亲拿着茶杯站在马路上,就被她判了“刑”!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话,X云老师挂在嘴边好多年,当着办公室同事的面说,当着学生的面说。而当年的现实情况,则更难听,写的时候我和谐掉了,一个人民老师,凭着对一个家长走路姿势的观察,就能断定一个孩子“没出息”。这种逻辑,二十多年后,即便是经济发达的城市里,居然还在用…
原来偏见,不是技能,是本能!!!
生活遇到了困扰,报警是对的,这是公民的权利。但是,权利不等于真理。更不是谁报警,谁就有理,但道理,应该不是110的管辖范围。
沙沟派出所也回复你了:若觉得我的言论是造谣、是诽谤,你大可以告我。我会应诉。
别问我诉求,没有,不需要道歉,完全没想过。
X云老师用偏见给孩子判了几年刑,如今急成这样,到处托人、报警、猜我生活不如意,这说明什么?说明她打心底里觉得自己没错。一个觉得自己没错的人,道的歉,想必也是假的。
大可否认我所说的内容,记不清、没说过,都行。但我承认论坛里的内容为我本人所写。还是那句话:我造谣,我接受法律制裁。
至于X云老师扬言要来我公司闹事,我拦不住,但一个老师,应该比谁都清楚“体面”两个字怎么写。你更加不一样,先生是校长,而且算是教育世家。来了,闹了,最后丢人的不是我。毕竟,撒泼打滚这种做事风格,真的很不“人民教师”。
一个成年人,尤其是站在讲台上的人,能不能在开口之前,先多看几眼孩子?
写这些,绝不是为了讨什么。是想告诉那些正在被“走路姿势”审判的孩子和家长:别人怎么看你,真的不重要。你未来是什么样的人,自己说了算!
名声对一名老师来说,确实重要,但比名声更重要的,是言行举止对得起“为人师表”四个字。
临退休前被扯下遮羞布,确实尴尬。可事情到了这一步,万不能只怪别人揭,不想为什么会有这块布?
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让人跳出舒适区的领导或同事。但我一直分得清:什么是岗位职责,什么是情绪恶魔!
X云老师伤人的言语,加上如刀的眼神,确实让我不喜欢。可即便如此,我一家也从未伤害过对方分毫。
可以不喜欢,但别被情绪绑架,更别行伤害之事。何况,站在讲台上,头顶着“教书育人”。
当了一辈子教师,比我多吃了几十年米饭,道理应该比我懂得多。
此地无银,不过如此!!!
文末,分享一个曾经上过的课纲:高效沟通---臆断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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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30 13: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不徐不疾,慢声细语,逻辑分明,无懈可击。对方又要跳脚了,但是感觉拳头再硬,总是打在棉花上。“相”是你看的,“言”是你断的,人家只不过旧话重提,用结果回复你的看“相”本领。你以为“三岁看老”,主观臆断。想急眼,歇歇吧。让时间抚平你的“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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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30 15: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盐城
不必对过去评头论足,实无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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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30 17: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天水来客 发表于 2026-3-30 15:32
不必对过去评头论足,实无多大意义。

我经历过被评头论足,所以深知其害!
写这些,不是评头论足,是用“过去”举例,说“现在”的事。
如果今天我看到的不是偏见,我不会想起她;如果她当年没有那样做,我不会记得她。
意义嘛,“位卑未敢忘忧国”,如果兴化那些正在被“走路姿势”审判的孩子和家长,能因为这篇杂文,知道“别人怎么看你真的不重要”,那我觉得,有点意义...
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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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31 10:01: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如有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法制社会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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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31 10: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兴城会更美 发表于 2026-3-31 10:01
如有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法制社会很公平!

司法解决纠纷,您说得对:法制社会,该走程序走程序,而不是,扬言闹事;
在论坛上写文章,不违法,不骂街;核心是想消除偏见;
奈何偏见这种事,有时候得靠公开说、摊开讲,才能让人看清它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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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4-1 09: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这样的所谓人为师,会害孩子一辈子,这样的师,捧高踩低,讥穷迎富,首先教给孩子的就是:势利。这样的所谓人,不配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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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4-7 08: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两面针 发表于 2026-4-1 09:19
这样的所谓人为师,会害孩子一辈子,这样的师,捧高踩低,讥穷迎富,首先教给孩子的就是:势利。这样的所谓 ...

感谢社会的进步,感谢公开的网络:让原本只能藏在校园的偏见,有了被看见的机会;让更多站在讲台上的人,意识到学生是用来“教”的!更让很多“老师”,越来越像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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