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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7号 兴化市公安局侦办的孙某华被诈骗案,经查实,被害人孙某华被骗的资金中有199990元汇入银行账户622848****2974(开户人:左某,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支行)。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622848****2974内有涉案资金人民币玖万贰仟贰佰柒拾陆元整(¥92276.00)。现被害人孙某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被害人孙某华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玖万贰仟贰佰柒拾陆元整(¥92276.00)。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兴化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23-83313110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中和路2号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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