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109|回复: 0

[医疗卫生] 兴化医保中心发布通告:取消这3家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复制链接]

505

主题

513

帖子

255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发表于 昨天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
2026年2月4日,兴化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通告:

1.jpg
好多网友可能不太明白,什么是“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我给大家解读下:

1. 政策依据


这是按照《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6版)》第七十三条第三项执行的。

当药店不再满足协议约定的条件时,医保中心就会启动解约程序。

2. 直接原因

通告明确指出这些药店“已不具备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管理要求”。

通常这意味着它们可能存在:

◦ 日常经营不规范(如药品管理、执业药师在岗等问题)

◦ 违反医保基金使用规定(如串换药品、虚开发票等)

停业、搬迁未按规定报备

3. 影响和后果

在这三家药店购药将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需要前往其他仍在医保定点名单内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药。

4. 本质目的

这是医保部门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常规监管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医保基金能合规使用,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