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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4号
兴化市公安局侦办的朱某华被诈骗案,经查实,被害人朱某华被骗的资金中有3181元汇入银行账户621226****2302(开户人:邢某豪,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幸福街支行)。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621226****2302内有涉案资金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壹元整(¥3181.00)。 现被害人朱某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被害人朱某华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壹元整(¥3181.00)。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兴化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23-83377680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中和路2号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
2026年15号
兴化市公安局侦办的李某银被诈骗案,经查实,被害人李某银被骗的资金中有1948元汇入银行账户621336****0179(开户人:代某瑛,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镇头支行)。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621336****0179内有涉案资金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壹元整(¥1841.00)。 现被害人李某银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本案被害人李某银办理资金返还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壹元整(¥1841.00)。 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兴化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23-83377680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中和路2号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
2026年16号
兴化市公安局侦办的罗某被诈骗案,现受害人罗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拟定给受害人罗某返还以下冻结资金: 1.户名:张某,冻结账户:621528****5867,所在机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盛支行火车站分理处,返还金额:5399元; 2.户名:李某萍,冻结账户:621700****1613,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江川支行,返还金额:1595元; 3.户名:刘某双,冻结账户:622180****3178,所在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姚店营业所,返还金额:8204元; 4.户名:袁某芳,冻结账户:622262****2688,所在机构:交通银行遵义仁怀支行,返还金额:1994元; 5.户名:段某良,冻结账户:623052****4374,所在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由旺支行,返还金额:1495元; 6.户名:郑某雄,冻结账户:621792****9955,所在机构:浦发银行广州新塘支行,返还金额:1074元; 7.户名:王某华,冻结账户:621721****4280,所在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胜人民南路支行,返还金额:1894元; 8.户名:刘某举,冻结账户:621700****2770,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合隆支行,返还金额:1248元; 9.户名:杨某坤,冻结账户:622827****2779,所在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鹏程支行,返还金额:2486元; 10.户名:张某雄,冻结账户:621225****9994,所在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角市支行,返还金额:1069元; 11.户名:段某良,冻结账户:621492****1724,所在机构: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川沙支行,返还金额:1495元; 12.户名:张某,冻结账户:621799****6739,所在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中心营业所,返还金额:2617元; 13.户名:淡某坤,冻结账户:621700****5028,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平市支行,返还金额:604元; 14.户名:杨某建,冻结账户:621700****7429,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丘天颐支行,返还金额:610元; 15.户名:张某杰,冻结账户:623058****0715,所在机构:平安银行福州闽侯支行,返还金额:1042元; 16.户名:陈某强,冻结账户:623190****8387,所在机构:陆良农村商业银行芳华支行,返还金额:1186元; 17.户名:张某福,冻结账户:621728****7747,所在机构: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返还金额:2991元; 18.户名:宗某坤,冻结账户:621582****0475,所在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徂徕营业所,返还金额:722元; 19.户名:祁某,冻结账户:621789****4913,所在机构:中国银行北京青塔支行,返还金额:906元; 20.户名:黄某峰,冻结账户:621799****7667,所在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安吉大道客运站营业所,返还金额:665元; 21.户名:刘某警,冻结账户:621225****1295,所在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麻涌支行,返还金额:3539元; 22.户名:刘某龙,冻结账户:623052****5878,所在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人民西路支行,返还金额:4728元; 23.户名:王某辉,冻结账户:621336****4172,所在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水县广场支行,返还金额:1325元; 24.户名:徐某,冻结账户:621528****6128,所在机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黔江支行正阳分理处,返还金额:1820元; 25.户名:何某宏,冻结账户:621700****8709,所在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返还金额:651元。 涉及以上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30天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兴化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23-83377680 联系地址:江苏省兴化市中和路2号兴化市公安局
兴化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3日
来源 | 平安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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