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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城事] 菜花景区停车场收到的一份行政处罚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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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7: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底为什么
当“任性”的权力
遭遇“较劲”的企业

【导语】春季是兴化的旅游季,一场新冠肺炎影响了我市的旅游经济。为吸引游客拉动消费,4月1日,我市发布了史上最强旅游优惠政策,但就在同一天,上网公告的还有关于千垛景区停车场违规收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方面是兴化旅游的最强优惠,另一方面是兴化旅游的违规收费,两者同日公告,在网上碰撞出了火花,众多网络论坛加以转载,网友议论纷纷,跟帖不断,大家都在疑惑:处罚的是政府部门,受罚的是本地企业,兴化旅游形象可贵,为什么非得上网公告,成为了舆论炒作的焦点?在市效能办的指导协助下,我们《到底为什么》栏目就来关注这个话题。



【正文】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份公告的具体内容。4月1日,我市发布旅游优惠政策,明确从4月1日到4月30日,泰州市民游览兴化收费景点免门票,并同步推出了许多特惠旅游套餐。也就在当天,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期:网友
有什么问题应该说双方都坐下来协调,好像就跟老百姓家里一样,弟兄两个,吵架打架不和谐,叫外地的网友,不谈我们本地的,就感觉兴化的旅游非常得难搞。)

(同期:网友
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面来协调这个事,不应该弄到网上去,让人家外地人炒得沸沸扬扬的,让外地人看笑话,兴化人,难道就这个素质吗?)

(同期:网友
是一种抹黑的表现。影响整个兴化市对外的形象,对兴化市旅游业也是一个负面影响。)

【主持人】两则公告同日发布,主题都是旅游,一正一反的内容却激发起了强烈的化学反应。政府在努力吆喝,景区在悄悄宰客,在网络上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网友们议论纷纷。很多市民都觉得挺扎心:4月份正是千垛菜花盛放的旅游旺季,选择这个时候发布处罚决定,这不是在给兴化旅游抹黑吗?市监部门这是咋想的?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督查科负责人  杨景彬
我们只考虑到按程序走,为什么选择这个点呢?就不能早一点或者迟一点,早点是疫情,那迟一点呢,当时我们没有考虑这么多,也没想到这么多。)

【正文】网友们认为,这份处罚决定书给我市的旅游产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处罚双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他们一个是政府监管执法部门,一个是政府下属的国资旅游公司。那么千垛风景区缘何受罚?这还得从2019年的4月份说起。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我们根据省和泰州市的要求,对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后,我们家里双随机就随到千垛景区,抽到了千垛景区,而千垛景区也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按政府定价标准,是5、8 、10。小车是5块,七坐车是8块,大车是10块。但他实际上是按10块20块分两类。呈双倍收取。)

【正文】面对这样的检查结果,千垛镇和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未否认,不过他们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并不是他们确定的。

(同期:千垛镇党委副书记 赵宏高
爱家(集团)手里收了两年了,都没有谁找他。)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晏中和
门票收入跟停车收入。一直沿用爱家(集团)的做法。收费的时候防止物价局下来检查。我们叫公司贴了个牌子在收费系统那边。小车10块,大车20。你不能不明码标价,必须这样。但我们以为爱家(集团)这么做,没有人来说话,所以我们也这么做。)

【正文】千垛镇和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说的爱家集团于2017年和2018年负责景区日常运营。2018年底,爱家集团退出,千垛景区归属于市文旅公司组建的子公司: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日常运营由千垛镇负责。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耿琪
要求千垛景区继续作为文旅公司的子公司。千垛景区的财务管理由文旅公司来负责。千垛景区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千垛镇负责。)

(同期:千垛镇党委副书记  赵宏高
事实上就是双方管理。特别是财务是他管理。)

【正文】两头管理最后变成了无人担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千垛景区停车场违规收费的调查结果。2019年4月份,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共收取了20多万元停车费,其中违规收取的金额为10万9500元。那么市场监管部门是怎么处理的呢?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督查科负责人 杨景彬
多收的钱款要求他退款,退给消费者,他强调这个退已经没法退了,车主找不到,那么我们就予以没收上交财政,就是这个钱不应该是你取得的。)

【主持人】市监部门认定,景区违规收费以及超过半数以上,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但面对这份处理结果,千垛景区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理解和不服气。他们认为,市监部门处罚景区不仅是因为违规收费,而且还另有原因。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晏中和
爱家(集团)经营两年之间没看见他们来过。那之前呢,之前来过的。之前哪一年来过的,2016年之前都来过。爱家两年他们没来,没有来。)

(同期:千垛景区 员工
估计之前爱家他们好给票(景区门票),我们景区现在不好给票,爱家他是个人企业,现在管理景区这边比较严,纪委每年对票务都进行监督管理。)

【正文】在爱家集团经营千垛景区的两年中,市监部门为何从不上门检查,所谓“厚待”爱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云山)
因为检查不是说谁想查就查的。必须要根据上面的布置和安排。我们只能是有举报必查。其他根据上面安排专项检查才开始进行检查。”

【正文】市监部门表示,“有举报必查。”事实果真如此吗?千垛景区第一个表示不服气。因为除了爱家集团两年违规收费未受处罚,让千垛景区感到郁闷的还有另一个参照物:水上森林景区。在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调取了相关工作档案,档案显示:从2018年6月到现在,他们受理的关于水上森林停车场违规收费的工单已经达到了10件以上。

(同期:12345热线工作人员
对这类工单我们都进行了派单处理。涉及到相关问题的处理信息,我们都及时跟部门进行对接处理。)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也知道,也有人举报,举报了之后我们头脑中也在想,准备哪一天。核实了以后来个初查,我们已经有这个打算。这个检查还要打报告,跟局里请示,然后我们才能去检查,我们要把初查的证据,打个比方,它确实存在这个问题,但我们节假日去的时候,它的公示是没问题的。)

【正文】如此看来,市监部门所谓的“有举报必查”也没有完全落到实处。市效能办工作人员和记者来到水上森林。景区大门外醒目地摆放着经过审核的停车收费公示,上面清晰地标注着:小车5元,中车8元,大车10元。但眼前这辆小车,他们却收取了10块钱。紧接着一辆白色福特suv来到了景区出口。电子显示屏上显示需要交纳20元停车费,如此收费,市监部门是否知道呢?

【主持人】在这里,我们有两个疑惑。第一,爱家集团和水上森林都是个人经营,在此期间,即便是接到市民举报,市监部门也没有对他们进行收费检查。反而是千垛景区,在收归国有后却迎来了市监部门的检查和处罚,原因何在?第二,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说法,抽查水上森林需要请示领导,那么在抽查千垛景区之前他们是否也请示领导了呢?对此,我们不想再追问,但相信很多人都会和千垛景区有着同样的疑问:那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底有没有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晏中和
水上森林不是也收这么高吗?收的比我们还高,为什么不找别人,只找我们。)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云山
每个检查计划拿出来之前。都必须要通过双随机的形式来抽取被查单位,不是说我想查哪个就查哪个。)

【正文】按照这个说法,千垛景区是被随机抽中检查的,而水上森林则幸运地一直没有被抽中。不管如何,至少水上森林停车收费的公示牌没有问题,而千垛景区则栽在了违规收费的公示牌上。经过近6个月的材料收集,2019年11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提出了对千垛公司停车场违规收费的处理建议。并于2019年11月8日、11月27日分别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责令退款通知书》,这两份材料均被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晏中和签收。12月24日,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份决定书在送达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原来我们打电话让他过来拿,他今天推到明天,明天推到后天,反正就是不来,不来以后那我们就派人去送他,)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书送达人员
我们去找他,找了他后,他就不肯签收送达回执。他说他不负法律责任。要我们找他们领导。)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晏中和
我又不是负责人,我怎么签收呢?送给我,我没要。我说你们送到文旅局去。我又不是景区负责人。如果你说晏中和收,那我就要了。他们又没说是晏中和,说的是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收。)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耿琪
按照道理,他那个说是法人签收。或者法人委托人签收。当时我已经是法人,但从来没有谁打过电话找过我。)

【正文】对此,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人员的解释是,新法人联系不上,而且之前的所有通知和告知书都是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晏中和签收的。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因为我们一直检查也是晏中和签字的,告知书送达,退款通知书送达都是晏中和签字的,并且我们去检查,也是他陪同。)

【正文】鉴于直接送达无人肯签收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决定邮寄送达,结果可想而知。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后来我们就进行了邮寄用挂号信进行邮寄的方式,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他又不接受,退回,上面写着拒签,回头的东西写着拒签。)

【正文】面对这份不知何去何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督管理局、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有着不同的意见。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督查科 负责人 杨景彬
查到这个问题,你应该主动去对接跟我们市场监管局对接,你们是企业,你们来解释,他没有一个人出来解释,你或者跟我们局领导沟通一下,或者跟市里领导汇报一下,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我们呢。)

(同期: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室主任 晏中和
假如市场监督局的领导重视这个事情,他要是过来一趟,领导过来一下,就是找到我的办公室,我肯定要把他介绍到哪个领导那边去。是不是这个道理,他人又没过来,我们又很忙,确实忙,因为菜花节期间我们分不开身。)

【正文】彼此都认为对方应该主动对接,可双方都是按兵不动默默较量,于是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程序就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变成了最后的上网公告送达。而据了解,通过上网公告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样的方式在市监局办理的所有案件中也极为少见。

(同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 苏剑
所以谁会想到他会做(拒签)这种事,一般情况之下直接送达,就已经能够收下来了。我们一年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就连邮寄送达都很少。基本上是直接送达。你拿到处罚决定书,你不服,你去申请复议诉讼,这个思路才对,不是说我处罚决定书下达了,你不收,不是这个意思啊。)

【主持人】不是这个意思,那应该是什么意思呢?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台不是应该慎之又慎吗?好了,到现在为止,这份处罚决定网上出台的经过,我们已经原原本本的说完了。这出闹剧实在是让人有点啼笑皆非。我们来分析一下,首先,作为旅游企业,千垛景区面对自身错误是视而不见,面对别人的错误是紧抓不放。不管处罚是否公正,景区确实违规收费在先,在接到处罚决定的时候,难道不应该反躬自省、深入检讨吗?反而是一直在“较劲”、在赌气,对待处罚决定书是视若无物,拒签、拒收,一家已经运营了十多年的著名风景区难道就是这样的管理水平吗?别人未受处罚的错误难道就是你们继续一错再错的“挡箭牌”吗?  同样,作为政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权力是否“任性”了一点?在选择送达方式和公告时间上有没有仔细斟酌和思考过?被处罚的景区心服口服了吗?显然没有,爱家集团违规收费两年,市监部门为何不闻不问;同样都是景区,水上森林违规收费为何就能安然无事?恐怕不是随机抽检这个理由就能搪塞过去的。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都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保姆式”“妈妈式”的服务,这一点市监部门看来也没有做到位。如果执法部门能够放下身段主动上门沟通,引导和帮助景区完善规范收费行为;如果处罚决定不是在网上公告引起轩然大波,那么兴化旅游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一次“自黑式”的宣传?要知道,我们要呵护的是全球四大花海的金字招牌,我们要打造的是国家级的全域旅游示范区,你们的“任性”和“较劲”最终伤害的都是兴化的整体形象,这样的结果只会让大家两败俱伤,这,真的值得吗?由此及彼,不仅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所有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在赴企业检查工作时,都有哪些规定条件和检查方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网上送达又必须符合什么样的条件?通过什么样的决策程序?抽查发现和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是否应该接受同样的处罚?这些问题我们还将继续追问下去。好,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让我们下期再见。
记者  顾 磊

市委效能办指导拍摄
来源:民生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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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7: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有错,为了大局,难道自罚三杯就好,什么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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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7:5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旅游局的意思:你在针对我!
爱家时代景区就是这么搞的,你们怎么不罚?李中水上森林也是这么搞的,你们怎么不罚?

市场监督局的意思:你不给我面子!
我依法查处,你居然敢不接受?还多次拒收?不把我和法律当回事?

最后:公对公打擂台,期待下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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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8:1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主角的法律置一边,转移成你我他乱成麻。
发表于 2020-5-9 08:11: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旅游局冤枉吗?一点都不冤枉!!!

看时间线:


先是兴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刊登了“兴市监案字〔2019〕3003号”公文,指出兴化市千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物价局在2011年《兴化市车辆停放收费审批表》中规定的停车费用,把原本5元/次的小车停车费私自涨价至10元/次。大车10元/次涨价至20元/次。涉及违法多收停车费109500元。(目前内容已经被删除,百度可见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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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市委市政府从振兴兴化旅游事业出发,提高民众幸福指数出发,发出了相当有魄力、有吸引指数的“兴化旅游史上最强优惠”相关政策,吸引本地民众以及外地游客前来赏花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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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今年4月4号开始。就不断有网友在兴化各论坛、自媒体爆料称:兴化千垛景区依旧死性不改的违法收取10元/次的小车停车费。激起若干网民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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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兴化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这家妥妥的国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兴化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耿其的公司,居然没有想到第一时间整改和补救,以及向民众解释的动作,而是动用大量关系来试图“消灭”网络上的相关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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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兴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这条违法处理决定书以及附带文件被人偷偷删除,接着又是兴化各论坛相关帖子全部要求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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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是市委叶书记和政府方市长在想尽办法振新和发力推动兴化旅游事业新台阶。另外一方面,总有一些人在故意的拖后腿!

市场监督局去年就通过调查取证并给予相关处罚了,今年,作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的耿其,作为兴化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耿其,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还再次犯错,继续违法收取涨价到200%的停车费!给市委市政府领导精心组织推动的各项惠民政策蒙上了一层阴暗瑕疵!

从相关舆情出现到高峰,期间兴化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没有从实际出发来改正错误,却选择老一套的“捂盖子”手段,公关删除各种政府公文、网民投诉爆料等内容,而且在网民舆情反弹的过程中,网民多次发帖投诉情况下,依旧选择“压、瞒、删”这种过去老一套手段,不敢,面对错误,不能直面群众的错误做法!

如果说旅游局在接受千垛景区第一年,延续之前爱家的收费手法,还情有可原。

但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去年下达处罚令了呀!今年依旧如此违法收费!

这是什么概念?作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的耿其,作为兴化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耿其,你不是就是故意的?你难道不就是在和执法部门顶牛???你难道不就是觉得你是事业单位,你是国资,你很牛?你可以不买账???

难道不是吗?

要不,你再来解释下?
发表于 2020-5-9 08:18: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我积力赞同兴化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千垛景区的相关处罚决定!最好追踪下今年之前多收的费用,来个二次处罚!

并且市委市政府以及纪监部门要追究给兴化旅游事业抹黑的行政乱作为行为,以及乱收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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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8:2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骑牛唱山歌 发表于 2020-5-9 08:11
旅游局冤枉吗?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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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8:3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镇江
骑牛唱山歌 发表于 2020-5-9 08:11
旅游局冤枉吗?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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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木三分  针针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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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8: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市民论坛观察员 于 2020-5-9 08:52 编辑

看了电视台和效能办的《当“任性”的权力,遭遇“较劲”的企业》。个人觉得这个标题就戴上了有色眼镜。什么叫“任性”的权力,什么叫“较劲”的企业。作为媒体有没有新闻专业精神,客观、中立、平衡。不能拿到鸡毛当令箭,叫你“咬”谁,就咬谁。
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看我的百度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根本保证。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这段话太长,如果理解不了也没有关系。所以评判这件事,要纳入法律的框架内讨论。看看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书,有没有违反行政处罚法,我看基本没有瑕疵,非说有问题,他不该处罚自家兄弟;千垛景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再不行还可以行政诉讼。
现在看来,市场监管局你是打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都不认识?由此看来,以后你也只能和无权无势的较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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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9:08: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多收钱违法吗?违法!
行政处罚有错吗?没错!行使职责。
全球四大花海之一做宣传语很好,作为违法不能处罚的挡箭牌,笑话。
不过这个专题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就如某方所说的执法不能选择性。法就是无情冰冷的,碰上不要觉得冤,选择性削弱了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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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09: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景点停车场高收费现象一直存在,笔者前年持市民卡去几个景点游玩时,门票是免了,小轿车却交过几次10元的停车费,权衡得失,没有再去第二次。
正义虽然迟到,但还是来了。如果任由不良企业继续胡乱收费,继续坑害游客,造成的不良影响恐怕会更广吧。
依法治国很重要,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
发表于 2020-5-9 10:2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信息量有点大,有点绕,我得捋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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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0:42: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
景区是否违法违规收取停车费?是否明知违法违规但为了钱依旧我行我素?铁打的事实。
市场监督管理局罚错了?没有!如果觉得发错了,可以依据程序行政复议!作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更应该有觉悟,带头守法,贯彻法律法规和市委的指示精神。自己理亏还不买执法部门的账,东拉西扯一大堆,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旅游局和景区的相关负责人应当接受调查,接受问责,接受处理。不要到最后自家人、误会了、罚酒三杯似的不了了之。政府的公信力不要一次次的因为这些人丧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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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0:5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高度,要在法律框架里谈高度,违法还谈高度那是枉法。在我们普通老百姓眼里,这个处罚上新闻联播都没有负面影响,反而是正能量-----全球四大花海之一的兴化菜花景区管理规范,已达国标。
发表于 2020-5-9 11: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4月1日,我市发布旅游优惠政策,明确从4月1日到4月30日,泰州市民游览兴化收费景点免门票···也就在当天,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正文开始再联系后文,感觉有“阴谋论”的影子。
4月份正是千垛菜花盛放的旅游旺季,选择这个时候发布处罚决定,这不是在给兴化旅游抹黑吗?

2.怎么是抹黑呢?市监局对景区不肯改正的错误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就是为了景区能得到更好的持续发展。
处罚双方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他们一个是政府监管执法部门,一个是政府下属的国资旅游公司

3.政府下属公司也不能逃避监管和处罚
千垛景区第一个表示不服气。因为除了爱家集团两年违规收费未受处罚,让千垛景区感到郁闷的还有另一个参照物:水上森林景区。

4.市监局应该加大“普查范围”和“频次”,既然千垛景区已经举报,下面就看你市监局的了。
但我们以为爱家(集团)这么做,没有人来说话,所以我们也这么做

5.你政府下属的公司觉悟不太高啊,视政府文件于无物,还拿爱家来狡辩。
估计之前爱家他们好给票(景区门票),我们景区现在不好给票,

6.员工怎么知道这种内幕的?给了市监局多少票?
千垛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 耿琪
按照道理,他那个说是法人签收。或者法人委托人签收。当时我已经是法人,但从来没有谁打过电话找过我。)

7.这种事晏主任居然不联系法人,这个不好,造成这局面有责任。
市委市政府一再强调,全市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都要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保姆式”“妈妈式”的服务,这一点市监部门看来也没有做到位。

8.妈妈教育屡教不改的不听话的孩子,可以适当的严厉是很有必要的。古人说:严是爱松是害;纵容错误只会让孩子在犯错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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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1:5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下图说的内容,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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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6:40: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市监部门表示,“有举报必查。”事实果真如此吗?千垛景区第一个表示不服气。因为除了爱家集团两年违规收费未受处罚,让千垛景区感到郁闷的还有另一个参照物:水上森林景区。在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调取了相关工作档案,档案显示:从2018年6月到现在,他们受理的关于水上森林停车场违规收费的工单已经达到了10件以上。


这才是重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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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6:50: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我们不想再追问,但相信很多人都会和千垛景区有着同样的疑问:那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底有没有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没必要追问,因为很明白了,就是选择性执法!那么怎么选?为什么选?其实节目都有告白:水上森林和爱家是个人经营,懂事,所以运气一直就好!为什么选?这个主持人明白、我们的官员不傻、咱老百姓更是一肚子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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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7:0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再跟一帖:赞在市委、市政府的开明领导下,不捂盖子!赞兴化电祝台这期民生直通车!伤风感冒的小毛病把他治好,免得将来传染给别人,自己还会拖成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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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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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9 19: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安丰闲人 发表于 2020-5-9 17:01
再跟一帖:赞在市委、市政府的开明领导下,不捂盖子!赞兴化电祝台这期民生直通车!伤风感冒的小毛病把他治 ...

有的赞得有些勉强,把正反观点都摆出来?市民说出对违法作出处罚:“是兄弟吵架,让外地人看笑话,是一种抹黑的表现,有负面影响”,这些是差宣传吗?宣传市民对法律的了解、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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