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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我国立法明确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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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0 20: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央视新闻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0日表决通过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军人获得的荣誉由其终身享有,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贬损军人的荣誉,侮辱、诽谤军人的名誉,不得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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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发表于 2021-6-11 21:0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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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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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10:16: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好事。国之长城,理应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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