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融媒体中心发布日期:2021-01-15 07:54浏览次数:44
领衔代表:陈长华
多年来,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应该说为我市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其日益发展壮大过程中,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也暴露出诸多不足,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议:
1、推进市场化进程。新建小区要严格落实物管公开招投标制,确保业主的选择;物业公司或承包人不能随意转让物业管理职能,使全市新建小区物管公开招投标率达到90%以上。要强化资质管理,没有资质或资质不够的严禁进入市场,引导有实力、专业化、水平高的物业企业占领市场。做好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严把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关,搞好验收,以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2、强化行业管理。对物业公司开展清理工作,雇佣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物业公司的服务事项和业主的满意程度和实际情况,合理的确定其收费范围及标准,对在收费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坚决不予批复。建立市政府主管部门与业主联合评价物业管理制度,使物业评级和收费更加公开透明;对没有依照规定收费的给予处罚,不能很好履行物业公司职责的,应撤销其营业资格,损害业主权益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规范业委会的组建、管理和运行。督促社区全面地按合法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其在物业、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对物业公司或个人实行有效监督,及时反映民情民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4、强化法制建设,营造依法办事、合理公平、正确维权的物业管理环境。建议市政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以规范,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使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用管双方的合同管理,用合同条款明确双方责、权、利,约束双方行为,用法律手段保证双方正确维权。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兴化市物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