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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了,我以后一定先办好证件再合规经营。”12月3日上午,网约车驾驶员在接过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时,言语间满是感激。
当天,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区某大酒店门口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成功查处一起涉嫌未取得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案件,而这起案件最终以“不予处罚”落下帷幕,成为我局首例适用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免罚规定的典型案例。
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中了解到,驾驶员于今年9月通过某网约车平台完成注册,本想利用闲暇时间增加一份收入,却因对网约车经营的合规性要求了解不深,尚未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便开启接单模式。截至被查处时的近三个月时间里,仅完成2单业务,经营频次极低,并未对网约车市场秩序造成明显影响,也未引发任何服务投诉或安全隐患。 “我们当即对照了相关法规和清单,发现该驾驶员的情况完全符合《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21条的规定。”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条款明确,未取得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首次被查处且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结合现场核查的经营记录、平台数据以及驾驶员的陈述,执法人员综合判定其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符合免罚条件。
最终,执法人员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在送达决定书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简单“一放了之”,而是现场向驾驶员详细解读了网约车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引导其尽快完成资质办理,做到合法合规运营。 “这不是‘法外开恩’,而是‘宽严相济’执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执法人员表示,交通执法既要守住法律底线,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惩,维护公平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也要彰显人文关怀,针对轻微违法、首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通过“免罚+教育”的模式,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了解,《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实施,为交通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此次首例网约车免罚案例的落地,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也向社会传递了交通执法的柔性与温度,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的交通运输秩序注入了正能量。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严格落实“免罚清单”相关规定,精准把握执法尺度,让交通执法在规范中显温情,在温情中促规范。 来源 | 兴化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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