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荻垛镇新丰村(万子自然村)村南有一块约5亩左右的田块,在大集体是六个生产队养猪场,后为了养猪好管理,养猪场拆迁到各生产队打谷场上,朱正和利用支书权力,安排自己老婆,其中有吴宝珠、钱桂书等三人承包,支书在八几年下台,到今未上交。在2002年村民向村、镇领导反应此事,这块田一查是集体所有,毕竟没有上两轮承包合同,在2002年村处理三人承包共计壹年壹仟元,今年朱正和又开始不上交集体,霸荒一季,现在又开始挖沟种菜,在10月12日村民向新丰村总支部书记陆一游反应,陆讲由你们自然村尤林英处理,我又找尤林英,尤向陆一游反应此事,陆一游说除非你尤林英干部不当,我万子有人出来当这个干部。村总支部书记处于这样的结果吗?其中3户有1户从2002年到2003年钱都上交给村部,钱怀忠2002年上交一年,2003年没有交钱给村部,但是人家也没有种这块田,只有朱正和霸荒一季,又霸种这块田就是不上交钱。请镇党委严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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