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职一个月内公司必须要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2: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特殊工时制度分为不定时工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
有时是公司为了逃避支付加班费用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但是特殊工时制度是
需要公司去当地劳动部门审批,通过之后才能执行。如果没有合法程序确认,
则不生效,
一般企业签订的都是8小时工时制,所以超出8小时应该给与加班费。工作日1.5倍,休息日2倍,节假日3倍
3:如果公司实行“996”工作制,员工每天工作 12 小时,一周工作 6天,每月(按四周计算)工作时间高达 288 小时,
每天加班时间 4 小时,一个月加班时间 96 小时,远超最高法定加班时间的36 小时,这种行为违法。
3:公司未缴纳社保,或按最低基数缴纳,未足额缴纳社保,都属于违法行为
这些都是基本的劳动法,可是有多少企业能做到呢?
我们很多人上班基本上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但是公司从来不付加班费,有些全年无休,或者每月休息1-2天,节假日也得不到休息。
有时候一些地方政府说人口流失,留不住人才,当然我不是人才,试问一下,地方的企业都是这种违法行为,谁能留下,就算一些劳动者想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去相关部门举报投诉,这些机构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嘴上不说心里在说,一个打工着拿着你的工资老老实实得了,找什么事?
既然国家颁布了劳动法,为什么企业不能守法执行,监督机构为什么又不能秉公执法,劳动者的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
当地有很多知名企业,大公司,但是有几家是可以支付劳动者加班费的,有几家是给劳动者安排休息的,又有几家给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的?
希望大家可以评论区留言良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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