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兴化垛田中心小学家长留言、私信,吐槽学校搞了个“网络投票”评选“垛上好少年”,要求家长各种转发拉票,搞的家长们心力憔悴……
随即,骑牛君在数千个兴化地区微信群开展关键词检索,共计在数十个微信群发现数百条该拉票的小程序链接……
打开这个投票链接,跳入眼帘的先是广告……
随机点了个投票,投票后又是广告……
浏览了十来秒,又是广告……
看了下相关排名,发现累计访问量已经5万+……
投票多的,已经几千票,而少的,只有个位,我不由的想:
难道个位网络投票的少年,就不优秀了吗?
这种靠人际关系转发的社会面投票,是不是在鼓励学生们变相攀比?
教育部办公厅在2016年12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46号)。
其中明确活动内容范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按活动是否具法理依据、是否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相关部门、单位、社团及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对于教育系统外针对在校师生的类似活动,除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外,一般不倡导、支持、宣传。
这种学校评优,面向社会面陌生人来开放投票,是有必要的吗?
充满广告的投票,学校在制作后,难道没有预审,试着点点吗?
这份通知里,还加强了活动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管理。落实“一事一报”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职责,把好“入口关”。
请问垛田中心小学:举行这样的网络投票,有没有申报?有没有获得审批?
哦对了,刚才试着联系了下小程序方,制作方称:
网络投票广告流量费可以“分成”……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动力和答案?
@兴化市垛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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