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春节期间,张某和好友到某饭店聚餐,为节省开支,张某提前在某团购买了性价比超高的团购券,然而餐厅服务员却告知节假日期间不可使用团购券。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的张某越想越不服气,于是他主动联系某团客服对商家进行投诉。客服在了解实情后,立即退回了全部购买款项,并额外赠送张某一张10元的抵用券。
然而就是这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抵用券,却让聪明的张某发现了“财富密码”。既然投诉能拿到补偿抵用券,那多制造些“投诉点”不就可以获赔大量抵用券吗? 于是,张某将目光瞄准了那些暂停营业的商家,他先后通过借用及购买虚拟卡注册大量某团账户,通过虚构消费订单并向客服编造商铺不营业等理由恶意申请赔付,轻松骗取某团公司充值卡(抵用券)累计人民币近两万元。 不仅如此,“好心”的张某还将该漏洞无偿分享给李某某在内的五名好兄弟,李某某等人在张某的指导下,分别使用该方法恶意骗取某团公司充值卡(抵用券)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法院审理
最终张某某、李某某等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如今,互联网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而某些APP经常利用优惠券、消费补贴卡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进行消费。这让某些“有心”的“羊毛党”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他们利用各种促销信息、领取优惠券等方式不断薅取商家“羊毛”,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本案中张某这种贪图小利,恶意薅“羊毛”行为也给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来源:兴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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