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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广大网友警惕!邓慈辉以假青铜器诈骗我 125万元背后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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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4: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这四十多年以来我们国家整体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古玩市场也是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只不过,在这样的发展阶段当中,出现了非常不理性的古玩诈骗产业模式,其中不少也是蕴藏着“各种各样的骗局”,最近,四川省成都市罗网友爆料:邓慈辉以假青铜器诈骗我  125万元背后的陷阱......
我叫罗强,汉族,家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身份编号:513027196406157412,
事件经过:

2014年4月的某一天,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化湖南街1号邓慈辉给我打电话说,他在陕西乾县承包的水库旁边捡到了三个古董(青铜器),称有人出价80万元收购他的青铜器,他觉得出价太低,没有出售,并叫我在成都打听一下售价,因我从未接触过这方的事情,也没有打听到关于这方面的信息。邓慈辉又隔三差五的打电话给我提及青铜器的事情,说这个东西价值很大,舍不得出售。但目前水库养鱼需购买饲料,手头缺少流动资金,加之女儿马上结婚需用大笔资金,邓慈辉以1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我。因之前邓慈辉在我处借了50万元现金,50万一年计利息15万元,我又付给了邓慈辉60万元(其中,现金50万元,转账10万元)共计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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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慈辉以欺骗的手段骗走我125万元


我拿到青铜器后,找了古玩市场的专家鉴定后,说是近代仿制品,不是古董,后又经权威部门鉴定属近代仿制品。我得知青铜器是近代仿制品,便告知了邓慈辉,我要求退钱。从此邓慈辉便从人间蒸发了,人也找不着,电话也打不通,直到现在都未得到处理。

邓慈辉以欺骗的手段骗走我125万元,占为己有,已构成刑事犯罪。于20194月10向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分局化成派出所报案,要求邓慈辉返还他非法所占有的全部款项和承担刑事责任。化成派出所出具了不予立案,无犯罪事实发生。受害人提起复议 复该  立案监督均被维持不予立案。

律师说法: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触犯了什么法律呢?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已经涉嫌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为目的,虚构了假青铜将要高价卖给受害人骗取高额钱财”,已经涉嫌了诈骗罪。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有哪些规定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次,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陌生人在电话或者网上承诺帮忙找买家,或者口头承诺高价收购文物古玩,不要盲目亲信,要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核实其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实名举报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罗强

新闻采访请联系:18244288808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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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8 15: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青铜器构成倒卖文物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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