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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无效婚姻欠缺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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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5: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就成为夫妻关系。而男女双方结婚后,在一定的情形下,会导致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欠缺哪些条件?上海婚姻律师咨询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欠缺什么条件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结婚年龄三种。所以无效婚姻欠缺的是结婚的实质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婚姻缺乏的是结婚的实质要件,例如男女双方未达到结婚的年龄;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违反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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