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江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 等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权责边界,加快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苏政传发〔2021〕94号)等文件要求,靖江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依法开展市场化经营、自负盈亏,后续举借的债务,靖江市人民政府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 特此公告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靖江市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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