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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城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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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前觉得偷几只鸡不算什么大事,现在才明白,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违法犯罪!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也会提醒身边人不能小偷小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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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7日,一场不起诉公开宣告会在兴化市某村委会举行。检察官现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开展法治教育,用这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偷鸡案”,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乡村法治课。
2025年下半年,陈某某、刘某某、邵某某等五人,多次深夜相互结伴至周边村落盗窃农家散养草鸡,分别窃得草鸡20至40余只不等。
2026年7月7日,公安机关以陈某某等五人涉嫌盗窃罪,向兴化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农户散养的草鸡属于个人合法私有财产。五名犯罪嫌疑人多次盗窃草鸡,已经涉嫌盗窃罪。相关盗窃行为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扰乱乡村社会治安秩序,败坏乡村文明风气。
“就觉得散养的草鸡吃起来比较香,几个人就想着偷点尝尝,其实也是觉得刺激、好玩 。”讯问中,承办检察官发现,五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初犯,文化水平较低,因贪图口腹之欲、寻求新鲜刺激实施犯罪。案发后,五人均如实供述盗窃草鸡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罪,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
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检察机关依法对五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兴化市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就五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让违法者罚当其错。
为扎实推进普法“三进”,强化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地区群众法治意识,兴化市检察院把不起诉宣告会开进村委会,变“坐堂普法”为“上门释法”,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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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偷几只鸡鸭、占点小便宜不算大事。但法律无小事,哪怕是小额、零散的偷盗行为,只要达到法定多次盗窃标准,就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宣讲现场,检察官用村民听得懂、接地气的家常话拆解法律知识,以案释法敲响法治警钟。
此次公开宣告,以小案讲法律、以实事警众人,有效破除农村“小偷小摸不犯法”的错误认知,真正实现办理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不断筑牢乡村法治根基。
来源:兴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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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 分钟前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从图片看起来是5个穿着发型都不太俗气的女性,咋就这么馋呢?这年头日子并不太难过,还去摸鸡窝,也算是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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