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兴化有深度的论坛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搜索
查看: 169|回复: 4

[网友爆料] 大营镇高港村王新方兄弟,已将被恶意毁坏青苗的等约20亩地,重新播种好稻谷,附作业图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昨天 17: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七旬兴化老农民 于 2026-6-24 17:17 编辑

被恶意毁坏青苗,后续:

王新方兄弟,已将被恶意毁坏青苗的承包地等地块,重新播种好稻谷,附图片:

龙子口下匡位置作业图,如下:
mmexport1782291894414.jpg

猪场前面的田位置作业图,如下:
mmexport1782292034254.jpg

喇叭田位置作业图,如下:
mmexport1782292133038.jpg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论坛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鉴于高港村今年不在二轮承包到期后延包试点村名单中,那个承诺有错纠错的兴化农业局万光明局长,(确权时期任大营镇党委书记),请赶紧依法注销这几个闹事的人的确权证书!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七旬兴化老农民 于 2026-6-24 17:37 编辑

土地确权,承包方案(确权方案)造假,怎么好意思拿确权证书搞事?

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第七条(全文)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本帖最后由 七旬兴化老农民 于 2026-6-24 17:59 编辑

秀一秀,王会计和抢田户王大雨等伪造的高港村11组的确权方案,还有比这脸皮更厚的事吗?
mmexport1782294650465.jpg
mmexport1782294652933.jpg
mmexport1782294655493.jpg
首先,2018年5月30日,确权方案还没有伪造出来
其次,1998年,本责任区复尺丈量延包,没有分田
再次,政府信息公开和法院判决,本村根本没有召开过土地确权村民会议,也没有选举过土地确权工作小组23人名单
第四,2015年本村村支书为张清,根本不是王珍宝,此事已于2023年3月27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质证过
第五,确权方案系村会计王进方伪造,抢田户王大雨系党员,其于2020年12月5日派出所出警录音中自称,其不是干部没有参与确权,却在伪造的确权方案中签名…


17

主题

145

帖子

45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发表于 昨天 1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大营还有没有正义了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Copyright © 2011-2014 兴化市民论坛---有深度,有温度、有热度的论坛! ()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