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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大家好!医疗保障事业是关系到每位居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是抵御疾病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履行医疗保障职能,现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事项告知您: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筹资标准确定为:一般居民缴费480元/人(含2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学生少儿220元/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财政资助参保,在校学生及未成年儿童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 在校学生统一由学校申报参保缴费,无需在其他缴费渠道缴费。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参保的没有等待期, 2024年1月1日零时生效,参保缴费居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医疗待遇。过了集中缴费期补缴参保的对象须经过2个月等待期后方可生效。 参保缴费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和银行卡到所在乡镇(街道)劳服所、村(社区)银联POS机缴费;二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三是到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大家需具备“晴天防雨天,好年防巟年”的意识,认清“保则大病有保障,不保则大病成大难”的事实,为自己和家人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因错过缴费期而影响您明年的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最后,祝您及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幸福美满!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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