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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市民请注意!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 噪声污染处罚条例出现明显变化 新法明确规定 生活噪音归公安管辖 不再警告+罚款 改为最高10日拘留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适用范围
新法将“违反法律规定” 改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加入了地方性法规 覆盖了更多噪音场景 这意味着 各地制定的具体噪声标准和管理规定 将成为执法的重要依据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音(如广场舞、露天演唱) ✦家庭及室内活动噪音(如深夜K歌、乐器演奏、装修施工) ✦商业经营噪音(如商铺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其他社会生活噪音(如居民区使用高音喇叭宣传、车辆鸣笛)
需要注意的是 新法规制范围限于社会生活噪音 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等 主要由环保部门监管
维权实操建议
如果您遭遇噪声扰民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维权1.友好协商:先与噪声制造者沟通。 2.求助基层:若无效,向物业、居委会或业委会反映,要求调解。 3.报警处理:若基层调解仍无效,拨打110,并说明已经过前期调解。 4.配合执法:向警方提供相关记录和证据(如录音、录像)。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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