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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5日《兴化日报》四版以《出生入死斗敌顽》报道了兴化市千垛镇陆家村抗美援朝伤残复员军人李广保,在抗美援朝前线那段不平凡的经历;赴朝参战这位已年过九旬的老兵曾经经历过大小战斗数十次、3次受伤住院。回国后,李广保曾受毛主席的亲自接见,并合影留念。就是这样一位抗美援朝战斗英雄,而今晚年凄凉,唯一宅基地被邻居朱荣庆巧取豪夺,落得在村至今无安身之地。流落市福利院暂栖。 李广保复员后,于1986年1月1日曾取得原兴化县李健乡人民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编号为1371号,该证登记显示,李广保取得的宅基地东西长11米、南北长15.6米、使用面积171平方米,1979年建主房3间36平方米,辅助用房1层一间20平方米。1989年9月李广保经原李健乡人民政府建设办公室批准对原有住房进行了翻建,建成面积为56平方米的砖混结构的平顶房两间,用于其子李江涛结婚居住。1995年,农历5月16日,其子李江涛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在未征得李广保同意的情况下,便将房屋卖给同村的朱荣庆并交付,同时收取了房款。1999年,兴化市落实“三老”危房改造,李广保对自己原先居住的房屋进行了翻建,在翻建过程中,与购买其子房屋紧隔壁的朱荣庆就宅基地界址发生纠纷,为顺利将房翻建,李广保被逼在自家宅基地上让出1.5米公巷,倔犟的老人哪吃过这个“哑巴亏”,于2010年4月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子与朱荣庆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并返还房屋。殊不知,朱荣庆1995年农历5月16日与其子李江涛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但朱荣庆在当年2月7日便在兴化市李健乡财政所交纳契税,办理了兴化市人民政府契税执照。同年8月3日,朱荣庆为该买受房屋所在的土地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从李广保名下一下子划走132平方米。法院就案判案,朱荣庆手续齐全,至于其获取手续的正当性、合法性,李广保无从取证,法院也就不再深究了。因李广保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法院认定朱荣庆的受让行为构成善意取得,败诉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对法律似懂非懂的老人,可悲的是输了官司还不知输在哪里,一审败诉,又上诉,二审败诉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再审败诉后又踏上了漫漫上访路,诉讼上访耗尽了老人所有的积蓄。由于长期漂泊在外,政府帮其翻建的“三老”危房转眼间又成了危房,房顶爬满了枯藤野草,今年9月,儿媳找人打算将老人的房屋收拾一下,让老人安度余生,在关院落时,遭到朱荣庆家人的极力阻拦,要求其儿媳立下“城下之盟”,李广保归天后,其宅基地全归其所有,为此,院落至今未能关闭。 抗美援朝英雄李广保的不幸遭遇令人同情,邻居朱荣庆巧取豪夺的霸道行径令人愤慨。但透过朱荣庆房屋买卖的全过程,人们不难看出,是原兴化李健乡人民政府(现兴化市千垛镇人民政府),违规帮朱荣庆办理宅基地过户变更手续,将“生米煮成熟饭”,才导致李广保诉讼败诉的结果。回顾朱荣庆房屋变更过户的全过程有二点值得质疑。 一是朱荣庆向原李健乡人民政府财政所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在前,与李江涛达成房屋协议在后,这显然不合常理,明显是违规操作,所在乡政府有失职渎职之嫌。 二是原李健乡人民政府明知朱荣庆买受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李广保名下,在李广保未亲自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怎可将李广保名下的宅基地变更登记到朱荣庆的名下。如此神操作,不能不让人怀疑其背后有不可告人的利益输送。 对于以上质疑,希望兴化市相关部门能严肃问责追责。同时希望兴化市相关部门能认真对待一个抗美援朝老兵临终的夙愿,对照“三老”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尽快为李广保宅基地办理确权登记发证,同时落实房屋维修的相关费用,让老人安度余生,为兴化市这座多年的双拥模范城增光添彩。
陈述人:李广保 身份证号:321083193412104050,手机:1985237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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