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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3 16: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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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
本帖最后由 版主二号 于 2026-1-14 09:36 编辑
兴化市残疾评定医生玩忽职守、不按事实、未经评定、妄下结论,损害残疾人
一、实际情况
兴化市沈伦镇柏九村村民洪红英,脑外伤致重度智力残疾,不能与人交流、不能正常活动、不会吃饭、不会穿衣服、大小便失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由他人照料等。智力经精神专科医院测验为“智商32,智力处于重度缺损”。以上状况,对照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应不低于重度二级智力残疾标准。
二、评定情况
2025年12月4日,经兴化市残联组织的残疾评定,形成洪红英《残疾评定表》,残疾为“智商35-49 中度,三级智力残疾”。
三、评定问题
1、《残疾评定表》里,医生打出智商值为35-49中度,医生提供不出测验方法和依据,得到的医生回答只是“没有为什么,我就觉得是这样子”。
2、按规定,智商值需通过专业严格的韦氏智力测验测定,评定现场医生只是简单地问了“你叫什么?你多大了?你是哪儿的?”(均不会回答),医生就打出了35-49智商值,真是“神仙医生”。
3、评定材料里专业医院出具的韦氏智力测验报告“智商32,智力处于重度缺损”,评定医生不予以参考采纳,而采取简单方法,凭借主观感觉,不尊重事实,随意打智商数值。
4、依据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智力残疾分级评定共有两项指标,一是智商值,二是适应行为程度(“适应行为程度”是智力残疾分级的决定性指标)。《残疾评定表》里,医生只随意打出了“智商值”,而“适应行为程度”没有评定,就妄下残疾结论。
5、残疾评定存在问题为:评定指标无依据、指标不完整,残疾等级结果不成立,且不符合实际情况。
6、残疾评定医生存在:玩忽职守、不按事实、未经评定、妄下结论,损害残疾人等问题。
医生的错误问题使残疾人背害!广大残疾兄弟姐妹们大家联合起来,共同维护我们残疾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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