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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城事] 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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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市各经营者:


2026年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旅游出行、聚餐购物等消费迎来高峰。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01
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线上店铺、票务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及退改规则。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2
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景区门票、停车服务等经营者要严格按规定收费。景区要在售票窗口、入口等位置公示门票及导游讲解、游乐设施等收费,落实优惠政策,不得拆分项目、强制服务、降低服务标准变相涨价。停车服务要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减免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乱加价。
03
合理制定市场调节价,杜绝价格欺诈
住宿业经营者要如实公示房型、计价方式、价格和退改规则,订单生效后不得以“无房”“系统故障”“旺季调价”等理由单方面毁约、拒单或临时加价。餐饮经营者要保证菜单、价签、点菜工具标价一致,不得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商超、电商开展促销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虚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不得“低价引流、到店加价”,不得捆绑销售、模糊真实交易价格。
04规范节令商品价格
销售月饼、螃蟹等节日热销商品要做到价格自律,严格执行遏制“天价”月饼有关要求,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螃蟹等鲜活商品要标明规格、计价单位和当日价格,称重计价要准确。

各经营主体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广大消费者遇到价格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票据、订单截图等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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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年年提醒,政策的时效难道没有二年?还是不提醒,市民依照往年的政策投诉就没有用,政府部门不提醒,经营者就普遍性违法可能是最根本的原因,不守法的人记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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