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做真实的自我w 于 2023-6-13 08:32 编辑
为了达到丑化沈文学的目的,王建林,信口雌黄,凭空想像,把一个老实巴交、处处谨小慎微的沈文学描述成“...平时喜欢与包工头、小老板们厮混,在一起喝酒打牌,唱歌跳舞,亲密无间。”为此,王建林在办公室被沈文学撕住嘴巴质问:什么时候我会唱歌跳舞了?王建林理屈词穷,辩解说是(《党的生活》)编辑编出来的。下面就是王建林的大作,内容全是胡编乱造,真的是小鬼晒太阳,没得影子。它不去做导演真屈了它的才!
人防办主任防不住贪欲 (文章来自江苏省党建学会主办《党的生活》2009年第8期) 文·剑霖 沈文学,兴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称人防办)原副主任,在行将颐养天年的时候,因其负责的市人防工程项目审计时暴露受贿问题,结果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 沈文学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1969年入伍,1991年转业,担任兴化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调任兴化市人防办副主任,2006年11月退居二线。农民的儿子当上领导干部,沈文学成了家人的骄傲,本应廉洁从政,不辜负家人的期望和组织的培养,给自己的仕途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然而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他思想逐渐放松,演绎了一出人防办主任防不住贪欲的丑剧。
诱惑难抵挡
作为人防办副主任,沈文学经常与工程老板打交道,看到他们出手阔绰,生活潇洒,而自己每月只拿那么一点死工资,再加上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特别是面对行贿者抛出的一个个“香饵”,心里悄悄地发生了变化,最终把握不住自己,沦为行贿者的俘虏。 2003年,兴化市在新区时代广场建人防工程,该工程是当年市政府投资的10大重点项目之一,沈文学作为市人防办副主任,具体负责广场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进度、付款、验收等事宜,具有话语权。承建工程的某公司土建项目经理王松(化名)在沈的身上嗅出了商机,看到了他的价值,便欲将其当“财神”来供,这“供品”自然是滚烫的钱包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王松悄悄地摸上了沈文学的家门,寒暄一番后便直奔主题:“沈主任,工程上的事请您多关心,这点小意思,表达我的一点心意,务请收下!”说完,便从手提包里掏出一只厚厚的大信封,放在茶几上。沈文学用眼睛码了一下,知道数目不小,想收怕出事,不收心不甘,这送上门的肥肉不吃实在有点可惜。于是,便假惺惺地说:“王经理,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是害我吗!”在行贿场上,王松可说是高手,沈的心思岂能看不出来,便拍着胸口说:“沈主任,你放宽心,我绝对不会对别人讲!”有了这颗“定心丸”,沈文学心里踏实了,客套一下便笑纳了。王松告辞后,他急切地打开信封,好家伙,姓王的出手真够大方的,整整5万元。这可是只烫手的“山芋”啊,退还是不退?沈文学心里怦怦地跳了一会,实在舍不得这到口的“香饵”,最终还是吞下了。 受人之惠,忠人之事。沈文学终于被王松拿下了,成了他手中的“提线木偶”,对王有求必应,一次又一次地牵头召开有关会议,违规签订有关补充协议,眼睁睁地让王违规多得数十万元的工程款。 在人防战线打拼多年,沈文学深知,人防工程,虽然做起来复杂,但说起来简单,就是在地底下挖通道。由此想开去,他觉得收钱也要打开“通道”,让行贿者送得方便,送得放心,这“通道”怎么打通呢,他拍着脑袋想了半天,想出了这么几条:一是放在晚上。为啥?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嘛,夜幕下好收钱。因此,沈文学晚上一般少出门,人在家中坐,就等钱上门。二是逢年过节,一般不外出。他知道,这个时候外出,不是堵送礼者的道啊,你不在家,人家怎能把钱送出手。三是“零距离”接触,方便收钱。沈文学虽是人防办副主任,但一点架子也没有,平时喜欢与包工头、小老板们厮混,在一起喝酒打牌,唱歌跳舞,亲密无间。时代广场人防工程初期,他经常到工地,这里转转,那里看看,人家送钱方便,他也拿得顺当。一天,土方工程承包人章军(化名)见沈文学独自一人在工地上转悠,觉得向其示好的机会来了,上前打了一个招呼,简单汇报了一下工程进展情况。就在沈准备离开的时候,迅即从衣袋里掏出一只事先准备好的信封,趁四下无人,塞进沈的衣袋里,沈文学会意地一笑,也没说什么。回到办公室,他掏出信封打开一看,整整4000元人民币,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腰包。
设防贤惠妻 沈文学在市区某单位工作的妻子赵琴,自律意识较强,十分贤惠。她担心手中有权的丈夫在人防工程上防不住贪欲,滑向深渊,便时不时地拉拉袖子提个醒:不义之财不能收,受贿就是收祸。但沈文学“香饵”吞惯了,不吞就难受;红包拿多了,不拿就手痒。表面上信誓旦旦地答应妻子,但暗地里却照收不误。与以往不同的是,策略上更加隐蔽,对妻子设防,在家里收钱的时候,总是找借口将其支走。2004年中秋节晚上,土建项目经理王松怀揣3万元再次叩开沈家大门,沈文学立即支开妻子。他清楚,王松中秋节登门拜访,自然不会空着手来。果然不错,一阵寒暄过后,王松掏出3万元,说是表示心意。沈文学也没客套,收下钱迅即锁进自己保管的床头柜里。当然,这一切又瞒过了妻子。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2007年6月22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沈文学受贿一案,认定其于1999年至2005年间,在担任兴化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和兴化市人防办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1.5万元。决定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其受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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